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管理育人成效,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教学、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纪检、科研、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
推免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教学、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学办、学工办及教师专家组等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知识、能力和素养全面衡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的考核。
(三)信息公开原则:相关推免工作信息(含:实施细则、综合成绩排名及初选名单等),按规定程序,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公示。初选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
(四)回避原则:相关推免人员(含工作人员及学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联人参加或报考本次推免生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或报考本次推免工作的,应主动报备。对未执行回避原则,影响本次推免工作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的,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涉事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对涉事学生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指标分配
推免名额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学院的推免指标数,预留网络安全试验班所需推免指标后,按一定比例划分至各专业。
若推免生报名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分配的推免指标数时,学院将进行一次补充征集志愿;若仍未报满,则余额指标由学院收回统筹安排。
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高低,确定推免候选人排名次序,根据所在专业推免指标数划定初选名单。因故退出的,按照推免候选人排名次序递补。
四、推免生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范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政治思想品德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评得分低于60分或单项计分低于该单项满分60%的,不具备推免资格。
(三)英语水平认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小语种专业、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四)基本学业要求:按培养方案修满大学本科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重修通过者视为及格),通识选修课学分达到要求。
(五)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标准: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艺术特长生(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体育特长生(经体育部认定),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详见《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
(六)学科专业特长:积极参与重要国产开源项目,重写下载使用量大的第三方组件、开源库、模块,被开源社区认定为开源代码提交者,发现开源代码安全漏洞并向国家漏洞平台提交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推免程序
(一)学院发布有关推免工作方案、通知或公告。
(二)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交《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及相关材料,根据计分细则测算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提出推免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四)推免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学院查明情况后将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核备案。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免候选人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推免的我院所有学生。
(二)从其他学校或企业、单位等途径申请推免指标的,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履行公示程序。
(三)获得网络安全试验班推免指标的学生需满足推免生实施细则与计分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校纪院规,按期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五)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和就业手续。
(六)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依规依纪进行学籍或纪律处分。
(七)本次推免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策。
(八)相关政策如有更新或调整,以学校发布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七、监督机制
本次推免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附件2: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附件3: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6年II类学科竞赛加分权重一览表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5年6月21日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凡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条件者,按照《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文件精神,遵循突出专长、分类评价的原则,按照以下计分细则计分:
一、综合素质测评分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 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 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学院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制定评分细则,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如下:
基本素质测评时,实行在基准分基础上分项减分,结合日常学生教育管理记录,根据以下有关情况进行扣分,扣分后的结果为该项最终得分。
分项 |
减分情形 |
扣减分数 |
得分 |
德 (40 分) |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与有损于祖国 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的, 经查实,减 40 分。 |
||
因违法违纪被公安、司法、检查或监 察机关依法处理的,经查实,减 40分。 |
|||
组织参与传销、非法传教、邪教、封 建迷信活动、电信诈骗、“校园贷”金融 骗局、利用公有设施进行非法“挖矿”等 行为,减40分。 |
|||
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 会公序良俗活动的,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经查实,减 20 分/次。 |
|||
受到学校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 警告处分减40/次;受到校通报批评的,减 20分/次;受到院通报批评的,减 10 分/次。 |
|||
在各种公共场合,发表传播不实、虚 假言论或信息,或者造谣、传播谣言的,经查实,减 20分/次。 |
|||
不遵从学术规范,违反学术道德,经查实,减 40分 |
|||
未请假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院 组织的党团政治学习、班团会或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减 5 分/次。 |
|||
智 (15 分) |
有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的,经查实,减 15 分。 |
||
无故旷课减 2 分/次;上课迟到、早退 减 1 分/次;违反学习纪律、弄虚作假的, 经查实,减 2 分/次;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经查实,减 2 分/次。 |
|||
在读期间,从未参加过 “三创”立项、 科研实践、学科竞赛或学习竞赛的,减 3分。 |
|||
体 (15 分) |
体育达标成绩(一般含前 3 年度体质健康测试)不合格的,减 6 分/学年。 |
||
无请假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院组织课外体育活动的,经查实,减 3 分/次。 |
|||
在读期间从未参加过任何体育赛事、 体育兴趣班、体育俱乐部且从未参加过任何课余体育活动的,经查实,减 3 分。 |
|||
美 (15 分) |
未按培养计划要求及时修读艺术类课程学分的,减 3 分。 |
||
在读期间从未参加过校园文化艺术实践活动的,减 3 分。 |
|||
从未参加过学院组织的艺术类讲座或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的,减 3 分。 |
|||
劳 (15 分) |
应参加军训而未完成军训任务的,减6 分。 |
||
在读期间从未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活动的,减 3 分。 |
|||
所在寝室在学院组织的历次寝室文明 创建、安全卫生检查或评比中不合格或被通报批评的,减 0.5 分/次。 |
|||
得分总计 |
二、课程成绩分
(一)课程成绩分计分办法:课程成绩分=X/4.0*90,保留 3 位小数。(设 X 为申请者的专业GPA,保留 4 位小数)。
(二)按教学计划修满前三年必修和指定选修课程学分。
(三)参加专业 GPA 计算的课程为: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GPA 成绩以学校教务推免系统中计算的绩点为准。
(四) 课程无不及格情况(不及格重修者:通过视为及格,重修后成绩按首次成绩计算;及格重修者:按首次成绩计算。首次成绩是指第一次选该课程获得的成绩)。专业选修课(包含及格课程、不及格重修课程)全部计入GPA计算范围。
(五)以教务系统9月15日前的课程成绩为准参与计分,所缺通识选修课程学分不多于2分(即所修通识课学分要求 10 分以上)。缺学分者还需提供至少 2 学分本学期所选通识选修课程的选课记录信息。
三、特殊专长活动分
(一)学术活动加分
1.学术活动计分办法;学术活动分=Y*0.1,保留小数后 3 位。(设 Y 为申请者的学术活动分原始分,Y 不超过 100 分,超过 100分按100 分计)
2.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需要说明的是,针对“共同第一作者”论文,该论文的第一作者需为本科生,且论文加分按照“该论文成果分值/共同一作总人数”计算。
论文应于当年8月31日前正式发表,期刊论文的发表时间以在线发表(DOI号码可查)为准,会议论文的发表时间以会议召开时间为准。
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需与本学科相关,刊物级别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其分值如表 1所示。
表 1:科技论文计分表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CCF 推荐的国际会议及期刊A 类(含中文)、《中国科学院文 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后简 称中科院分区)本学科一区刊物 |
80 |
CCF 推荐的国际会 议及期刊 B 类(含中文)、 中科院分区本学科二区刊物 |
60 |
CCF 推荐的国际会议及期刊C 类(不含中文)、中科院分区本学科三区刊物 |
20 |
其他的与本学科相 关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5 |
(1) Short paper、Poster paper、正会之外的workshop 论文不计分。
(2)已被列入预警刊物的,在预警公告之后发表的不予认可。
(3)其它情况由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3.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仅限学生当年8月31日前,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至学院的应为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科竞赛分 I 类与 II 类二种类型。
学科竞赛级别:
I 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II 类 2022 年及以前学校立项赛事;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参加I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按照武大本函 〔202 5〕17号文件精神,学术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其它情况按表2相应等级全额计分。
“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挑战杯”系列赛事分赛道按表3相应等级全额计分。
表 2:I 类学科竞赛获奖计分表
级别 |
特等(前五) |
特等五后 |
一等(前五) |
一等五后 |
二等 |
三等 |
优胜奖 |
国家级 |
100 |
100 |
100 |
80 |
60 |
30 |
20 |
省级 (含区域竞赛) |
40 |
32 |
30 |
24 |
20 |
10 |
5 |
校级 |
15 |
12 |
10 |
8 |
6 |
4 |
2 |
学生在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 II 类学科竞赛,按表3相应等级全额乘以相应学科竞赛系数计分,系数见《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5年II类学科竞赛加分权重一览表》。
若比赛同时存在特等奖和一等奖,特等奖的计分按一等奖110%加分,且总分不超过100分。
团队、集体获奖中,若竞赛或证书中标明了团队排名不分先后,或竞赛管理办法中说明团队贡献不区分先后,团队成员均按全额计分。
表 3:II类学科竞赛获奖计分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胜奖 |
国家级 |
40 |
30 |
20 |
10 |
省级 (含区域竞赛) |
15 |
10 |
8 |
5 |
校级 |
8 |
5 |
3 |
1 |
I 类、II 类中如有重复赛事,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取最高级别赛事。参加同一比赛同一赛道在不同竞赛周期内获奖,只取最高获奖成绩进行计分。同一项目获得了多个学科竞赛奖项或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原则上按照得分高的计算一次。
注:
(1)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OutsdandingWinner /Finalist/Meritorious Winner,分别按省级特等/一等/二等计分,HonorableMention 及以下奖项不加分。
(2)网络攻防赛(CTF竞赛)奖励依据《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关于CTF学科竞赛奖励范围及其等级的认定办法》
(3)其它情况由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4.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学生或团队代表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获批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举办的网络安全学院学生 创新资助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的,由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学生答辩评审,确定加分分值。其中被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评为优秀的项目,加分不超过30分,其他项目,加分不超过20分。 有多人参与时,由项目团队协商确定计分比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按平均值计算,总和不超过对应项目总计分。总计分为我院该团队参评推免人数×对应项目分值,参评人数大于3,以3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具体项目验收等级按表 4 计分。 有多人参与时,由项目团队协商确定计分比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按平均值计算,总和不超过对应项目总计分。总计分为我院该团队参评推免人数×对应项目分值,参评人数大于3,以3计算。
表 4:大创项目结题质量计分表
项目级别 |
结题验收等级 | |
优秀 |
良好 | |
国家级重点项目 |
50 |
40 |
国家级一般项目 |
30 |
20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种类型。
5.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发明专利证书。获得专利时间以当年8月31日前正式取得发明授权加 10 分。
(二)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以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前八名 |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
阳光组 |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第一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
第二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
第三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
(三)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
特等奖及以上 |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一等奖或金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
二等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将课程成绩分和特殊专长活动分相加得到总分,结果保留 2 位小数,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入选名单。
(二)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
(三)学术活动所涉及项目材料由学院组成专家评审小组予以认定,综合成绩计算完毕后,不再受理学术活动计分事宜。对于计分有争议的,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2025年 6 月 24 日
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6年II类学科竞赛加分权重一览表 | |||||
序号 | 竞赛名称 | 级别 | 参考加分权重 | 参考类别 | 备注 |
1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国家级 校级 |
10 | A | |
2 | 全国网络攻防赛(CTF 竞赛)系列赛含全国大学生信安赛创新实践赛、强网杯、教育部网安演练、网鼎杯 | 国家级 | 10 | A | |
3 | 全国密码技术竞赛 | 国家级 | 10 | A | |
4 | DataCon 大数据安全分析竞赛 | 省部级 | 10 | A | |
5 | 全国网络攻防赛(CTF 竞赛)系列赛片区赛、省市赛含楚慧杯、黄鹤杯、全国大学生信安赛创新实践赛华中分区 | 省部级 | 10 | A | |
6 | 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辩论赛 | 省部级 | 8 | A | |
7 | 未来网络科技创新大赛 | 省级部 | 9 | A | |
8 | 全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 | 省部级 | 10 | A | |
9 | 网络攻防赛校赛 | 校级 | 10 | A | |
10 | 国际(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 | 国家级 | 10 | A | |
11 | 国际(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 国家级 | 10 | A | |
12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 国家级 | 10 | A | |
13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10 | A | |
14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人工智能创意赛、智能交互创新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9 | A | |
15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国家级 | 9 | A | |
16 | ASC 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 | 国家级 | 9 | A | |
17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9 | A | |
18 | 华为中国大学生 ICT 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9 | A | |
19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9 | A | |
20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省部级 | 9 | A | |
2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9 | A | |
22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A | |
23 | CCF开源创新大赛 | 国家级 | 8 | A | |
24 |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 省部级 | 8 | A | |
25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B | |
26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B | |
27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B | |
28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 RoboCup 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国家级 | 8 | B | |
29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B | |
30 | 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iGEM) | 国家级 | 8 | B | |
31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B | |
32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国家级 校级 |
8 | B | |
33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8 | B | |
34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 | 国家级 | 7 | B | |
35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信息科技前沿专题邀请赛 | 国家级 | 7 | B | |
36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国家级 | 6 | C | |
37 | “花旗杯”金融创新应用大赛(技术赛道) | 国家级 | 6 | C | |
38 | “花旗杯”金融创新应用大赛 | 国家级 | 5 | C | |
39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5 | C | |
40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 | 国家级 | 4 | C | 与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加分,可叠加计算 |
41 |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4 | C | |
42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4 | C | |
43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4 | C | |
44 | 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4 | C | |
45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5 | D | |
46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省部级 | 5 | D | |
47 | 华中杯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赛 | 省部级 | 5 | D | |
48 |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4 | D | |
49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4 | D | |
50 | 全国及中南地区英语专业大学生对外传播能力系列赛(中译杯全国口译大赛、CATTI全国翻译大赛、“21 世纪杯”国际公共英语演讲比赛中国区选拔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
4 | D | |
51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
4 |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