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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2026年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6:28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 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 推荐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学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 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织本单位推免生推荐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7 人,由学部党政负责 人、学部领导班子成员代表、专家教授、班主任、辅导员等 方面的代表组成。

二、推荐类别与推荐条件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推荐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其中,普通推免生中的中法“3+1+2 ”卓越工程师项 目学生,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 分以 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 分以上且法语 水平考试成绩达到B1 等级。

三、推荐名额

学部参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

四、推荐程序

(一)排名测算

学部测算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并将计算结果


和排名情况在学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成 绩测算方法如下:

1. 计算课程范围:成绩单上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 全部课程(不含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系列课 程),其中各层面的选修课总计算学分原则上不超过培养方 案要求的学分,如果遇到学分不可分割的情况,可以超出规 定学分,但累计超出相应规定学分的课程不超过一门。在各 层面规定的总学分范围内,允许学生就高选择计算选修课的 成绩。

2. 课程成绩选取方式:所有课程成绩以初修成绩计算, 其中,成绩不合格课程重修通过后以60 分计算。

3. 缓(补)考课程处理方式:大三春季学期所有已出 成绩的课程均按照大三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大三春 季学期期末申请缓考的课程不计入成绩。

4. 交流学生成绩计算方式: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由教 务处完成学分认证后,按照学部成绩测算要求进行平均学分 绩的计算。

5. 已修读学分数要求: 已修读学分需达到本专业培养 方案可毕业学分要求(不含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 80%,若 完成度不足,则排名位于本专业所有学业完成度达标的学生 之后。

6. 非百分制课程分数认定:


五级制:优—90, 良—80, 中—70,合格—60,不合格 —0;

二级制:通过—85,不通过—0。

7. 排名方式:学生按照平均学分绩进行学习成绩排名。 平均学分绩的计算由各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并将计算结 果和排名情况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

(二)个人申请

公示期满后,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 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 视为放弃。每位申请者仅可申请推免生中的一种类型。

(三)资格审查

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 推荐资格。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应为本学部相应专业应届毕业生;

2. 应具备本专业的按期毕业条件;

3. 除转专业转入、 因病等办理休学后降级转入的学生 外,因正常修读未达毕业条件延期转入本届的学生不具有申 请推免资格;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遴选认定

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推免遴选指标体系进行 认定及加分。


1. 以学生本科阶段平均学习成绩作为基础性遴选指标。

2.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者,经武装部审核认定,在平 均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

3. 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获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 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认定、确定加分分值,分值最高不超过 8 分。

4. 学生在某一指标符合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能选取一 项;学生在平均学习成绩基础上总加分超过 10 分时,按 10 分计算。

(五)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部按照学校推免办法和本推免细则,依据推免遴选指 标体系对学生在本专业内进行综合排名,结合学校下达的推 荐名额和申请人个人意愿,初步确定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含候补名单)。

(六)公示

学部将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部公告 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 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七)报送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学部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学 校教务处。


五、附则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因为出国留学、参加工作等 理由,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否则取消在校期间所有 评奖评优的资格,产生的后果由推免生个人负责。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办法,并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

2025 年 8 月 14 日


申诉渠道

中国海洋大学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邮箱:grad_admission@ouc.edu.cn

电话:0532-66782080

传真:0532-66782151

部门:中国海洋大学研招办(接收阶段)、教务处(推荐阶段)

山东省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编:250011

邮箱:jubao@sdzk.cn

电话:0531-86162757、0531-86162746

传真:0531-8616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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