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以及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持续推进“奋进行动”,根据教育部及南京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充分考虑自身学科特点及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现制定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准服务国家战略的定位目标,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发展目标,遴选推荐优秀学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高阳
成员:张田田、戴望州、单彩峰、张绍群、朱昊、郭兰哲、袁晓彤、谢晋、史桀绮、王浩宇、闫玉婷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院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须修读学院2022版智能科学与技术主修培养方案中明确标注的保研必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通修课程或保研必修课程未修或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 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申报教育部各类“补偿计划”或“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学生,还须符合或参照《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推免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 学分认定规则
课程学分认定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2. 计算方式见学校相关文件。
说明:
(1) 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
(2) 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3) 课程号为22000020的《离散数学》及课程号为30000070的《离散数学》,可以单向代替课程号为90111101的《离散数学》;课程号为22010100的《高级程序设计》、课程号为90211202的《C++高级程序设计》及课程号为25000250的《C++高级程序设计》可单向代替课程号为90112101的《高级程序设计》。存在替代关系的课程,只可选其中一门修读并认定推免学分;如果存在替代关系的课程,同时修读两门或两门以上,则认定先修读课程的分数和学分;如果存在替代关系的课程,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在同一学期修读,则认定本学院自己开课课程的分数和学分。
(二)纳入推免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详见《附件1: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推免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1. 符合《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附件2)所列加分项目的情况,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相同内容形式的成果不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超过0.3分,所有加分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2. 具有学科特点的竞赛获奖,按学院竞赛加分细则(见附件3)执行,需提交2025年8月31日之前的获奖证书含正式获奖通知。
3. 学术论文及学术会议成果,加分说明:
(1) 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其中学术会议应为长文(regular paper)。
(2) 需提交2025年8月31日之前的成果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录用通知、会议论文集、期刊论文(首页、目录与论文正文)等。
(3)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人本人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
(4) 申请人发表其他形式论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5) 同一申请人,此加分项累积加分总额不超过0.2分。
(6) 学术期刊正刊论文和学术会议长文(regular paper)加分规定如下:
①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人工智能学会(CAAI)推荐-A类国际期刊与会议加0.2分,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加0.2/n分(n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
②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人工智能学会(CAAI)推荐-B类国际期刊与会议加0.15分,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加0.15/n分(n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
③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人工智能学会(CAAI)推荐-C类国际期刊与会议加0.1分,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加0.1/n分(n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
④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人工智能学会(CAAI)推荐-A类中文科技期刊加0.1分,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加0.1/n分(n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
⑤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人工智能学会(CAAI)推荐-B/C类中文期刊加0.05分,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加0.05/n分(n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
(7)其它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解释执行。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及学术会议目录
学分绩加分所涉及的论文以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及中国人工智能学会(CAAI)推荐名录为准。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附件4)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推荐国际学术期刊》(附件4)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推荐中文学术期刊》(附件4)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附件5)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2019年)》(附件6)
(五)学分绩加分审核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评价应重点聚焦学生的个人贡献和创新质量,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不超过0.3)
五、学院推免排名规则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按照“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计算推免综合学分绩,并以智能科学与技术一个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推荐排序。
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交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书面承诺声明。
在完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的申请人可优先推荐。
六、学院推免工作程序
1. 学校公布2025年度全校推免生遴选办法,学院据此制定《2025年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院推免细则》),明确推荐程序和学生排序原则。《学院推免细则》经学校审定后,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五天。2025年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通知由校团委另行发布。
2. 学院向本科生院提交因休学、复学等特殊情形需延长学年至 2026年6月毕业的学生名单,学校审核并将其作为学院2025年度推免生基数的参考。
3. 学生自主申报,在学院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做好推免学分绩核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要求对学生学术创新成果进行审核认定,对推免生申请名单、学生推免学分绩( 采用第一次成绩计算学分绩的课程须明确备注、缓考课程的学分绩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推免学分绩加分情况(加分项目和分值)及推免综合排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4. 学校根据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推免名额情况,分配推免名额。学院据此公示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期后,学院正式向学校提交推荐学生排序名单。
5.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能正式获得2025 年度南京大学推免生资格。
6. 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供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闫玉婷
咨询电话:0512-68768090
电子信箱: yuting.yan@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苏州校区南雍楼东518
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