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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47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2025 年度南京大学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奋进行动”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动方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锦慧

副组长:王阿妮、王婷婷

成员:李瑾、伍环煜、刘畅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院系学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 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以教务系统中学分计算数据为准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参考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四)经院系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五、排名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

 

六、本院系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流程安排,学院在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推免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 学院完成学生学分绩核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2.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3. 学院向学校提交推免学生汇总名单。

 

七、院系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伍环煜

咨询电话:(025)83686076

电子信箱:wuhuanyu@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鼓楼校区东南楼221


2025 年度南京大学医学院

口腔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奋进行动”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行动方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锦慧

副组长:王阿妮、王婷婷、吴文蕾

成员:谢思静、李瑾、赵丹、伍环煜、刘畅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院系学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 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

(2)如出现学生因转专业所致所修课程与课程清单中课程不一致情况,在申请并获得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同意后,可用实际所修课程成绩替代课程清单中课程成绩,若两门课程学分不一致,以课程清单中课程学分为准进行学分绩计

算。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详见附件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科院分区3区以上期刊[1]中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加0.1;以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中科院分区3区以上期刊中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一篇加0.025,两篇及以上加0.05。此项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0.1。所发表为综述和meta分析者不予加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影响因子大于9分的期刊[2]或中科院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3]中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一篇加0.1,两篇及以上加0.2;以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在影响因子大于9分的期刊或中科院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中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加0.1。此项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0.2。所发表为综述和meta分析者不予加分。第(1)项与第(2)项所发表文章均要求以南京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单位和通讯单位,且第(1)项与第(2)项合计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0.2。

(3)参加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获区赛及以上奖项的学生[4],可以获得推免学分绩,每个成员加分值为均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获奖级别

加分

国赛金奖

0.18÷人数

国赛银奖

0.15÷人数

国赛铜奖

0.09÷人数

区赛一等奖

0.09÷人数

区赛二等奖

0.06÷人数

区赛三等奖

0.03÷人数

(4)参加全国大学生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竞赛获奖的学生[5],可以获得推免学分绩,每个成员加分值为均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获奖级别

加分

全国一等奖

0.18÷人数

全国二等奖

0.15÷人数

全国三等奖

0.09÷人数

第(3)项和第(4)项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加分为准计算一次。

(5)所有学分绩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0.3。

(6)所有学术成果统计截止至2025年8月30日。

 

(四)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排名规则

根据推免综合学分绩以对口腔医学专业学生进行排名

 

六、本院系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流程安排,学院在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推免工作。主要程序如下:

1. 学院完成学生学分绩核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2.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学生学术创新成果进行审核认定,组织学生答辩。对推免生申请名单、学生的推免学分绩、推免学分绩加分情况及推免综合排序等进行公示。

3. 公示期后,学院向学校提交推免学生汇总名单。

 

七、院系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伍环煜

咨询电话:(025)83686076

电子信箱:wuhuanyu@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鼓楼校区东南楼221


[1] 以文章见刊时的分区或影响因子为准

[2] 以文章见刊时的分区或影响因子为准

[3] 以文章见刊时的分区或影响因子为准

[4] 若进国赛,则以国赛奖项加分,区赛奖项不重复加分;若参加多届比赛均获奖,以最高奖项的一届为准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5] 若参加多届比赛均获奖,以最高奖项的一届为准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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