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准服务国家战略的定位目标,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发展目标,遴选推荐优秀学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仲盛
成员:武港山、范利群、邵栋、刘嘉、卜磊、刘钦、潘敏学、朱睿、王东霞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本科特招高水平运动员班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执行《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 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未修或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2022级学生培养方案中大一至大三期间的通修、专业核心、学科平台课纳入推免学分绩计算范围。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序号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学分
备注
1
00010011A
微积分I(第一层次)
通修
5
2
00010011B
微积分II(第一层次)
通修
5
3
00010011C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
通修
4
4
00020010A
大学英语(一)
通修
4
5
00020010B
大学英语(二)
通修
4
6
00040010ABCD
体育(一二三四)
通修
4
7
00000100
思想道德与法治
通修
3
8
00000080ABCDEF
形势与政策(一二三四五六)
通修
1.5
9
00050010
军事理论
通修
2
10
00050030
军事技能训练
通修
2
11
000001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通修
3
12
0000004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通修
3
13
00000130A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通修
2
14
00000130B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通修
1
15
00000090A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通修
2
16
00000090B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通修
1
17
25000490
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
学科平台
2
18
25000500
计算系统基础
学科平台
3
19
25000400
离散数学
学科平台
3
替代课程:22000140I信息与计算科学导论,2学分和22040000I离散数学,5学分
20
25000310
软件工程与计算 I
专业核心
3
21
25000090
需求与商业模式创新
专业核心
3
22
25000210
计算机组织结构
学科平台
3
23
25000060
数据结构与算法
学科平台
3
24
25000510
互联网计算
专业核心
3
25
25000530
计算机操作系统
学科平台
3
26
25000540
编译原理
专业核心
3
27
25000520
数据管理基础
专业核心
3
28
25000320
软件工程与计算 II
专业核心
3
29
25000250
C++高级程序设计
学科平台
3
30
25000340
人机交互系统
专业核心
3
31
25000110
软件系统设计
专业核心
3
32
25000470
软件质量与管理
专业核心
3
33
25000330
软件工程与计算 III
专业核心
2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为激发学生创新潜力、促进全面发展,本科生在读期间满足《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所列加分项目基础上,本院系补充竞赛如下。
1.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MCM/ICM),加分分值按学校文件执行。
2. 参加加分的学科领域高水平竞赛项目:
竞赛
范围
竞赛主办方
竞赛等级
保研加分
ACM Student Research Competition (SRC)
国际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A
1. CCF-A类会议学生竞赛,冠军加0.15分、亚军加0.12分、季军加0.1分;
2. CCF-B类会议学生竞赛,冠军加0.04分、亚军加0.03分、季军0.02分;
3. CCF-C类会议学生竞赛,冠军加0.01分;
4. 只有一作加分。
International Collegiate Programming Contest(ICPC)
国际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
A
1. 进入全球总决赛加0.1分,总决赛获得奖牌或洲冠军加0.2分;
2. 区域赛和EC-Final金牌加0.02分;银牌加0.01分。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
国家
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A
1. 总决赛金牌加0.05分,银牌加0.03分; 2. 区域赛金牌加0.02分,银牌加0.01分。
CCF大学生计算机系统与程序设计竞赛(CCSP)
国家
中国计算机学会
A
1. 总决赛金奖加0.05分;银奖加0.02分。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国家
示范性软件学院联盟
A
1. 全国赛一等奖加0.02分,二等奖加0.01分。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本院系的规定如下: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共同一作)在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及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可以加分;
2. 加分所涉及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与期刊目录以《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2022》为准;https://www.ccf.org.cn/Academic_Evaluation/By_category/;
3. 下列中文重要学术期刊论文等同CCF C类期刊/会议论文:《中国科学》、《软件学报》、《计算机学报》、《电子学报》、《自动化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科学通报》;
4. 论文发表CCF C类以上科研长文可以加分。论文加分分为三档:CCF C类一篇加0.01分;CCF B类一篇加0.05分;CCF A类一篇加0.2分。
l 如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这种情况,降一档加分。CCF C类论文降一档后,一篇加0.005分。
l 原则上,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体系。
l 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应从严把握。论文都以收到录取通知为加分确认。
根据教育部规定:
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评价应重点聚焦学生的个人贡献和创新质量,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满足条件者可申请学分绩加分,同一加分申请人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就高加分,不累计加分,单人加分总额不得大于0.3分。竞赛获奖加分总额不超过0.2分,项数不超过3项。科研论文加分总额不超过0.2分,篇数不超过3篇。所有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以软件工程一个专业进行排序,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按“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计算推免综合学分绩,然后重新排名推荐。
放弃推免资格的同学,由本人向学院递交自愿放弃声明。
在完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1. 学校公布 2025年度全校推免生遴选办法,院系据此制定《2025年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院推免细则》”),明确推荐程序和学生排序原则。 《学院推免细则》经学校审定后,在院系内公示不少于五天。2025年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通知由校团委另行发布。
2. 学院向本科生院提交因休学、复学等特殊情形需延长 学年至2026年6月毕业的学生名单,学校审核并将其作为学院2025年度推免生基数的参考。
3. 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做好推免学分绩核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要求对学生学术创新成果进行审核认定,对推免生申请名单、学生的推免学分绩(采用第一次成绩计算学分绩的课程须明确备注)、缓考课程的学分绩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 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推免学分绩加分情况(加分项目和分值)及推免综合排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4. 学校根据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推免名额情况,分配院系推免名额。各学院据此公示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期后,院系正式向学校提交推荐学生排序名单。
5.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能正式获得2025年度南京大学推免生资格。
6. 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上报推免生名单,供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王东霞
咨询电话:025-83621385
电子信箱:wangdx@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费彝民楼8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