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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38 1212 来源:海文考研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以及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持续推进“奋进行动”,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及需求,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制定环境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赵瑜、花铭

副组长:史薇、李梅

成员:罗义、袁增伟、张淑娟、顾雪元、刘蓓蓓、胡海冬、施云睿、杨帆、张朝辉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1、环境学院2026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所有申报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的通修课、核心课、平台课、院系指定选修课成绩合格,不及格重修或补考记录在两门以上(含两门)者无推免资格。

3、原则上,推免遴选资格按上述课程清单核算的课程学分绩排序、结合本年度学校下达至的学院推免名额确定。

 

申报推免的学生学位课程学分绩排名处于所在专业的前70%,且各专业参加推免遴选的人数比例不超过推免名额的1.5倍;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专业的人数比例确有需要调整的,须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决议一致通过。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学分认定规则和计算方式按照学校要求执行。注: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课程清单详见 附件1。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在本专业教研室审定通过后并有接收函的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加0.1;在SCI期刊(SCI论文的分区以最新公布的版本为准;期刊的分区优先按《环境学院一区二区期刊名录》(参见 附件 2划分),学院名录上没有的,归为其他SCI)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一区文章每篇加0.1,二区文章每篇加0.08,其他SCI文章每篇加0.05。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0.2。加分项直接计入综合学分绩。

通讯作者必须为南京大学教师;申请人排名第一的,算全分;共同一作,按照作者人数平分;其余形式的均不算分。

其它加分情况按《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执行。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为SCI论文和国内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17-2018年)》(参见 附件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参见 附件4))。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不超过0.3)

2、补充说明

参加对外交流的学生,由于各交流学校学分换算不同,交流置换的成绩不计算在推免课程学分绩内;推免课程学分绩按各专业课程清单核算。

 

五、排名规则

申报推免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分别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三个专业的综合学分绩降序排序,环境与实验健康班(简称健康班)的同学原则上按照专业方向分别单独排序,当专业人数不足4人时,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是否与非健康班同学合并排序。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比例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以及推荐免试研究生初步名单。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组织遴选,通过公示后上报学校。推免申请和遴选的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赵瑜、花铭

咨询电话:89680650、89680570

电子信箱: yuzhao@nju.edu.cnhuaming@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日,环境学院B408、B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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