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李岩、刘辉、许昌
成 员:万建国、王晓勇、孙亮、李文飞、汪庆喜、张雄祚、奚啸翔、郭瑞芬、梅发香、屠娟、王玉婷、董屹威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物理学院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 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若有因私缓考课程,则需要按照教务系统成绩单上的成绩乘以0.9计入学位课程学分绩)。 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未修或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含主动退出和动态退出)不得申请。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物理学专业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学分 |
12000020 |
力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30 |
热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40 |
电磁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50 |
光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60 |
近代物理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70 |
数学物理方法 |
专业核心 |
4 |
12000160 |
物理学前沿讲座 |
学科平台 |
1 |
12000110 |
量子力学 |
专业核心 |
4 |
12001270 |
电动力学 |
专业核心 |
4 |
12000140 |
统计物理 |
专业核心 |
4 |
理论力学 |
专业核心 |
4 | |
12000090 |
计算物理导论 |
专业核心 |
2 |
12000130 |
固体物理 |
专业核心 (二选一) |
4 |
12000150 |
原子核物理 |
4 | |
00010011A |
微积分I(第一层次) |
通修 |
5 |
00010011B |
微积分II(第一层次) |
通修 |
5 |
00010011C |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 |
通修 |
4 |
12000010A |
大学物理实验(一) |
学科平台 |
2 |
12000010B |
大学物理实验(二) |
学科平台 |
2 |
12000010C |
大学物理实验(三) |
专业核心 |
2 |
12000100A |
近代物理实验(一) |
专业核心 |
2 |
000001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通修 |
3 |
0000011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通修 |
3 |
00000130A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
通修 |
2 |
00000130B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
通修 |
1 |
00000090A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
通修 |
2 |
00000090B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
通修 |
1 |
0000004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通修 |
3 |
应用物理学专业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学分 |
24020010A |
大学物理(上) |
学科平台 |
4 |
12000040 |
电磁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50 |
光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60 |
近代物理 |
学科平台 |
3 |
12001180 |
数学物理方法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0160 |
物理学前沿讲座 |
学科平台 |
1 |
12000230 |
固体物理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1200 |
电动力学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1210 |
统计物理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1220 |
量子力学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1190 |
理论力学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0220 |
光电子学 |
专业核心 (四选三) |
3 |
12001340 |
磁性物理与材料 |
3 | |
12000340 |
模拟电路 |
3 | |
12001310 |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
3 | |
00010011A |
微积分I(第一层次) |
通修 |
5 |
00010011B |
微积分II(第一层次) |
通修 |
5 |
00010011C |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 |
通修 |
4 |
12000010A |
大学物理实验(一) |
学科平台 |
2 |
12000010B |
大学物理实验(二) |
学科平台 |
2 |
12000010C |
大学物理实验(三) |
专业核心 |
2 |
12000100A |
近代物理实验(一) |
专业核心 |
2 |
000001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通修 |
3 |
0000011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通修 |
3 |
00000130A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
通修 |
2 |
00000130B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
通修 |
1 |
00000090A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
通修 |
2 |
00000090B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
通修 |
1 |
0000004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通修 |
3 |
声学专业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学分 |
12000020 |
力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30 |
热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40 |
电磁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50 |
光学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60 |
近代物理 |
学科平台 |
3 |
12000070 |
数学物理方法 |
专业核心 |
4 |
12000160 |
物理学前沿讲座 |
学科平台 |
1 |
12040020 |
概率论与随机过程 |
专业核心 |
3 |
12040030 |
信号与系统 |
专业核心 |
3 |
12040040 |
数字信号处理 |
专业核心 |
3 |
12040050 |
声学基础 |
专业核心 |
4 |
12040060 |
声学测量 |
专业核心 |
2 |
12040220 |
流体力学 |
专业核心 |
3 |
12001110 |
音频声学 |
专业核心 |
3 |
12001200 |
电动力学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1190 |
理论力学导论 |
专业核心 |
3 |
12001120 |
超声学 |
专业核心 |
2 |
00010011A |
微积分I(第一层次) |
通修 |
5 |
00010011B |
微积分II(第一层次) |
通修 |
5 |
00010011C |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 |
通修 |
4 |
12000010A |
大学物理实验(一) |
学科平台 |
2 |
12000010B |
大学物理实验(二) |
学科平台 |
2 |
000001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通修 |
3 |
0000011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通修 |
3 |
00000130A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
通修 |
2 |
00000130B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
通修 |
1 |
00000090A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
通修 |
2 |
00000090B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
通修 |
1 |
0000004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通修 |
3 |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课程清单(课程名称与课程编号)以上文所列课程为准。
2、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
3、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4、针对存在一对一替代关系、“四选三”“二选一”的课程,学分绩计算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类别一至六,应用物理专业和声学专业学生,若既修读了培养方案要求的“导论课”,又额外修读了“非导论课”,则学分绩以首次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计算;若同一类别两门课程在同一学期内完成修读,则以培养方案上要求的课程的成绩计入学分绩。
(2)类别七至九,要求每一相关类别选择完整的一组,若修读了同一类别两组或多组课程,选择最早完成修读的课程组的所有首次考试成绩计入学分绩。若多组课程在同一学期内完成修读,则选学分绩较高的一组计入推免学分绩。
(3)类别十“四选三课程”(仅限应用物理专业):若修读四门,选择首次考试成绩高的三门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
(4)类别十一“二选一课程”(仅限物理学,包括物理学拔尖班):若修读两门,选择首次考试成绩较高的一门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
类别一 |
数学物理方法(12000070) |
数学物理方法导论(12001180) | |
类别二 |
电动力学(12001270) |
电动力学导论(12001200) | |
类别三 |
量子力学(12000110) |
量子力学导论(12001220) | |
类别四 |
统计物理(12000140) |
统计物理导论(12001210) | |
类别五 |
固体物理(12000130) |
固体物理导论(12000230) | |
类别六 |
理论力学(12001260) |
理论力学导论(12001190) | |
类别七 |
微积分I(第一层次)(00010011A) 微积分II(第一层次)(00010011B) |
数学分析I(11000010A) 数学分析II(11000010B) 解析几何(11000030) | |
类别八 |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 (00010011C) |
高等代数(11000020A) 高等代数(11000020B) | |
类别九 |
力学(12000020) 热学(12000030) |
大学物理(上) (24020010A) | |
类别十 |
磁性物理与材料(12000240) 模拟电路(12000340)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12001310) 光电子学(12000220) | ||
类别十一 |
固体物理(12000130) |
原子核物理(12000150) | |
(三)学术创新学分绩加分标准与申请程序
1、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加 0.05 ,两篇及以上者加 0.1;在高水平期刊论文作者中物理位置排名第 N位的本科生,加分0.05/(N+1)。(N小于等于5,大于等于2,以下同)
(2)在高质量科技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者实行分档加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综合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本科生加0.2,在“综合顶级”期刊论文作者中物理位置排名第 N位的本科生,加分0.05/(N+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科卓越”期刊发表论文的本科生加0.15,在“学科卓越”期刊论文作者中物理位置排名第 N位的本科生,加分0.05/(N+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科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本科生加0.1,在“学科一流”期刊论文作者中物理位置排名第 N位的本科生,加分0.05/(N+1)。所涉及的期刊参照 《南京大学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学术会议推荐目录》(2024年)。
(3)用于申请加分的论文要求与物理专业相关(由物理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4)学术论文加分个人累计最多为0.2。
申请程序:提交公开发表论文的首页或接收录用函,接收录用函仅限于《南京大学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学术会议推荐目录》(2024 年)中所涉及期刊。论文如有指导教师需指导教师签字,由物理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2、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一等奖独立完成者,加0.05;一等奖团队项目加分,每个成员加分值为均分。超过三人的团队,按照三人团队测算,第四及以后排序的作者不加分。
申请程序:按照 本年度《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国创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简称“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重大赛事获以下等级奖项者:
申请程序:“挑战杯”竞赛和“国创赛”团体项目加分按照本年度《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其余参照第 4 条所列的其他学术竞赛执行。
4、其他学术竞赛
(1)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或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华东地区赛),特等奖0.05/人,一等奖0.04/人,领队/队员等同,同一年如同时参加上述两项赛事,则就高选择其中一项赛事加分。
(2)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金奖0.05/人,银奖0.04/人。
(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一等奖0.05/人,决赛二等奖0.04/人。
(4)拔尖计划2.0“提问与猜想”活动,特等奖0.06/人,一等奖0.05/人,二等奖0.04/人。
(5)国际大学生物理竞赛(University Physics Competition),金牌0.05/人,银牌0.04/人。
(6)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ASC),总决赛全球冠军0.2/人,总决赛全球亚军0.15/人,计算挑战奖、应用创新奖、最高计算性能奖0.1/人,总决赛一等奖0.05/人,队长/队员等同。
(7)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包括教学赛与创新赛),一等奖0.04/人,二等奖0.02/人。
(8)全国高等学校物理演示实验教学研讨会(自制仪器展示赛),一等奖0.04/人,二等奖0.02/人。
(9)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实验教学研讨会(本科生论文评比),一等奖第一作者0.02/人;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实验教学研讨会(仪器评比),一等奖0.04/人,二等奖0.02/人。
申请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由物理学院实验中心指导参赛,证明材料需物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确认),由物理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四)综合素质表现加分标准与申请程序
按照本年度《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0.3。( 所有学术加分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分为3个方向进行排序,分别为:物理学专业(包含物理学拔尖班)、应用物理学专业、声学专业,排序规则为: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推免综合学分绩”相同,则按“推免课程学分绩”高低进行排序;若“推免课程学分绩”也相同,则按培养计划中大二、大三的推免课程学分绩高低进行排序。
六、本院系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1、宣讲推荐免试研究生和毕业审核等事宜,并回答学生疑问。
2、学生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上传至指定链接来完成正式报名。
(1)本人签字的《南京大学物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英语六级证书扫描件、学分绩加分的相关材料等。
3、推免报名开始后48小时内,申请同学提交申请材料。超出时间,不再接收推免申请。
4、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学分绩计算,物理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相关学分绩加分材料进行审定。
5、在物理学院官网公示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的相关信息,公示信息中将注明学生的推免学分绩(采用第一次成绩计算、缓考的课程须明确备注)、推免学分绩加分情况(加分项目和分值)和推免综合排序,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6、待收到学校划拨物理学院推免名额方案后,公示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期后,物理学院正式向学校提交推荐学生排序名单。
7、如发现提交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取消推免资格。
8、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七、《2025年度南京大学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由物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补充条款提交本科生院审批同意后执行。
八、院系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郭瑞芬、王玉婷
咨询电话:83594513
电子信箱:guoruifen@nju.edu.cn、 wangyuting@nju.edu.cn
办公地点:物理楼228
院 系:物理学院 (公 章)
日 期: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