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式培养改革,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2025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数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婷
成员:杨俊锋 张巍 孙智伟 武海军 王立洪 朱富海 邱华 石亚龙 章倩 郑楠楠 刘柳 叶长青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数学学院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年级前 70%。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保研必选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符合学校推免生工作通知中的相关条件。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按大一至大三期间的重要专业课程及思想政治课程计算学分绩,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序 号 |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专业学术及交叉复合类模式) |
统计学专业 (专业学术及交叉复合类模式)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数学分析(I、II、III) |
15 |
数学分析(I、II、III) |
15 |
数学分析(I、II、III) |
15 |
2 |
高等代数(I、II) |
8 |
高等代数(I、II) |
8 |
高等代数(I、II) |
8 |
3 |
解析几何 |
2 |
解析几何 |
2 |
解析几何 |
2 |
4 |
常微分方程 |
3 |
常微分方程 |
3 |
常微分方程 |
3 |
5 |
复变函数 |
3 |
复变函数 |
3 |
复变函数 |
3 |
6 |
概率论基础 |
4 |
概率论基础 |
4 |
概率论基础 |
4 |
7 |
实变函数 |
4 |
实变函数 |
4 |
实变函数 |
4 |
8 |
偏微分方程 |
4 |
偏微分方程 |
4 |
偏微分方程 |
4 |
9 |
近世代数 |
3 |
数值分析 |
4 |
数值分析 |
4 |
10 |
拓扑学 |
3 |
数值代数 |
4 |
数理统计 |
3 |
11 |
泛函分析 |
4 |
数值最优化 |
4 |
应用随机过程 |
4 |
12 |
微分几何 |
3 |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法 |
4 |
泛函分析 |
4 |
13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14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15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16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
2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
2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 |
2 |
17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
1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
1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 |
1 |
18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 |
2 |
19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
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
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 |
1 |
学分总计 |
71 |
学分总计 |
74 |
学分总计 |
73 |
注: E6218575《微分几何》可替代11010050《微分几何》, E6218577《拓扑学》可替代11010040《拓扑学》。
1、 《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中规定的加分:
(1)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 一等奖独立完成者,加0.05。一等奖团队项目加分,每个成员加分值按权重测算,二人团队第一作者加分0.03、第二作者加分0.02;三人团队第一作者加分0.025、第二作者加分0.015、第三作者加分0.01;超过3人以上的团队,按照三人团队测算,第四及以后排序的作者不加分。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国创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简称“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重大赛事获以下等级奖项者:
获奖等级 |
“国创赛” |
“挑战杯”竞赛[1]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
特等奖 |
/ |
独立完成 |
加0.1 |
/ | |
团体第一 |
加0.095 | ||||
团体第二 |
加0.085 | ||||
团体第三 |
加0.075 | ||||
团体第四 |
加0.05 | ||||
团体第五 |
加0.03 | ||||
国家级 (金奖) |
团体第一 |
加0.095 |
独立完成 |
加0.095 |
0.2÷人数 |
团体第一 |
加0.085 | ||||
团体第二 |
加0.085 |
团体第二 |
加0.075 | ||
团体第三 |
加0.075 |
团体第三 |
加0.05 | ||
团体第四 |
加0.05 |
团体第四 |
加0.03 | ||
团体第五 |
加0.03 |
团体第五 |
加0.02 | ||
国家级 (银奖) |
团体第一 |
加0.085 |
独立完成 |
加0.085 |
0.12÷人数 |
团体第一 |
加0.075 | ||||
团体第二 |
加0.075 |
团体第二 |
加0.05 | ||
团体第三 |
加0.05 |
团体第三 |
加0.03 | ||
团体第四 |
加0.03 |
团体第四 |
加0.02 | ||
团体第五 |
加0.02 |
团体第五 |
加0.01 | ||
省级特等 |
/ |
独立完成 |
加0.05 |
/ | |
团体第一 |
加0.04 | ||||
团体第二 |
加0.03 | ||||
省级一等 (金奖) |
团体第一 |
加0.04 |
独立完成 |
加0.04 |
0.04÷人数 |
团体第二 |
加0.03 |
团体第一 |
加0.03 | ||
团体第三 |
加0.015 |
团体第二 |
加0.015 |
(3)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MCM/ICM)加分分值应按下表所列标准执行: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MCM/ICM) |
加分值 |
Outstanding Winner 国际特等奖 |
0.2÷人数 |
Finalist 国际特等奖提名 |
0.2÷人数 |
Meritorious Winner 国际一等奖 |
0.12÷人数 |
Honorable Mention 国际二等奖 |
0.04÷人数 |
(4)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如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比赛、全国比赛对应奖项可申请加分,详情及申请程序参考《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总加分不超过0.3。
(5)《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加分情况。
2、为加强数学科研人才的引导和培养,在 《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中所列内容的基础上,学院将对学科专业竞赛,即 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以下简称“丘赛”)、阿里巴巴全球数学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获奖同学给予推免学分绩加分,加分办法如下:
丘赛个人赛获奖等级 |
加分值 |
丘赛团体赛获奖等级 |
加分值 |
金奖 |
0.1 |
金奖 |
每人0.1 |
银奖 |
0.08 |
银奖 |
每人0.08 |
铜奖 |
0.06 |
铜奖 |
每人0.06 |
优胜奖 |
0.05 |
优胜奖 |
每人0.05 |
(此行无内容) | |||
阿里巴巴全球数学竞赛获奖等级 |
加分值 | ||
金奖 |
0.1 | ||
银奖 |
0.08 | ||
铜奖 |
0.06 | ||
优秀奖 |
0.05 | ||
(此行无内容) (此行无内容) |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获奖等级 |
加分值 | ||
全国一等奖 |
0.08 | ||
全国二等奖 |
0.06 | ||
全国三等奖 |
0.04 | ||
江苏省一等奖 |
0.03 |
注:
①丘赛团体赛参赛的每位同学不区分个人著作权名次,团队每位参赛获奖同学与丘赛个人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加分一致。
②若获得丘赛华罗庚奖(分析)、丘赛陈省身奖(几何)、丘赛周炜良(代数)、丘赛林家翘奖(应用)、丘赛许宝騄奖(概率)等五个方向的多枚奖牌,不累计加分,按获得最高奖加分。
3、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如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于指导老师作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这种情况,一篇加0.05,两篇及以上者加0.1;在一流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学院视情况可酌情追加学分绩,但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0.2;加分所涉及的刊物目录详见本细则第(四)条。
4、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0.3。
5、申请程序
(1)“挑战杯”竞赛和“国创赛”团体项目加分,由申请学生计算自己所获加分值并经项目团队其他所有成员的签字认可,学生将《推免加分申请书》先后送交所在学院、校团委(“挑战杯”竞赛)或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创赛”)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一等奖团队,以团体名义提交《推免加分申请书》,注明每一位成员对应推免加分值。在分配加分值时,即使有部分成员不申报推免,也不得将其推免加分额度转让给团队中其他申报推免的学生。《推免加分申请书》经团队所有成员签字认可后,与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 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
(3)运动赛事加分,由体育部进行认定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其他符合要求的竞赛获奖加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5)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专家组成员由学院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结果、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均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经本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为:中国数学会发布的《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学分绩+学分绩加分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涵盖3个方向,分别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学术和交叉复合类)、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专业学术和交叉复合类)、统计学专业(专业学术和交叉复合类)。申请推免的学生,依据各专业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进行学分绩计算,按照全年级推免综合学分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自愿申报推免的学生向年级辅导员报名;
2、汇总报名情况,核查每个学生的报名资格,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按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计算推免综合学分绩;
4、对所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第五条“排名规则”相关规定排序,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 叶长青
咨询电话:(025)83597122
电子信箱:yecq@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日工作时间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戊己庚楼二楼综合办公大厅
南京大学数学学院
2025 年8月26日
[2] 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金奖项目中,冠军团体前五人每人可追加0.005分,亚军团体前五人每人可追加0.004分,季军团体前五人每人可追加0.0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