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张海波
副组长:张乾友、王海洲、丁翔
成 员:祁玲玲、陈志广、高传胜、于京东、杨黎婧、李岩、李敏、萧卓君、李凯歌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未修或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符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其他条件。
5.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生(注:此处仅指运动员班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除须满足上述1-4条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运动训练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90分(百分制);
(2)积极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且至少有两年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五名或江苏省大学生体育比赛前二名的记录(须为主力队员,且球队中主力队员人数不得超过比赛报名人数的70%)。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参见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参照《南京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指导性教学计划(2021版)》及《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参见附件1。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无。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发表论文,一篇加0.1分;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加0.05分;此项加分综合不超过0.2。
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论文发表加分以见刊为准,录用通知不得作为加分依据。刊物目录参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在申请学分绩加分时,申请人须提交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官方发布的刊物收录证书。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0.3)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按照4个专业(班级)进行排序,分别为: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运动员班)、劳动与社会保障。
排序规则为: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上述4个专业(班级)学生综合学分绩分别排序,确定推免生名单。如有进入推免生名单的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则按综合学分绩排名向后顺延。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1)学院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公示。
(2)学校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制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预分配方案。
(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预分配指标和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公示。
(4)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本科生院。
(5)学校召开评审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获得2025年度南京大学推免生资格。
(6)学校通过教育部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并完成相关工作要求。
未尽事宜,参见《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本发〔2025〕4032号)及相关补充通知。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萧卓君
咨询电话:025-89680751
电子信箱: njuxiaozj@163.com
办公时间及地点:正常上班时间,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务办
政府管理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