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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26 1209 来源:海文考研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本发〔2025〕4032号)贯彻执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建华 时昱

成  员:吴翠丽 夏娟 倪春纳 李乾坤 熊秋良 丁蕖 孔智键 陆杰峰 金文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即教务系统成绩单显示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符合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的其他条件。

5.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生(注:此处仅指运动员班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生)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时,除须满足上述1-4条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运动训练课平均成绩不 得低于90分(百分制);

(2)积极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且至少有两年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五名或江苏省大学生体育比赛前两名的记录(须为主力队员,且球队中主力队员人数不得超过比赛报名人数的70%)。

    6.申报教育部各类“补偿计划”(相关师范院校、国防科工院所等)的学生,须满足上述第1-4条要求,相关学院应择优推荐。

7.“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的申报条件及程序参见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课程学分以当届开课学期公布的课程学分为准。

2.推免综合学分绩相同的情况下,首先参考推免课程学分绩,其次参考纳入推免学分绩计算范围的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绩。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参见附件1。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如涉及《南京大学推免学分绩加分办法》中的加分成果内容重复,按照最优加分项计算,不可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0.3分。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加分刊物级别及其对应加分值)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发表论文,一篇加0.1分;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加0.05分;此项加分综合不超过0.2分。

论文发表加分以见刊为准,录用通知不得作为加分依据。刊物目录参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目录有调整时,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http://cssci.nju.edu.cn/)检索结果为准。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排名规则

本次推免分为1个方向进行排序,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排序规则为: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推免综合学分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推免生名单。如有进入推免生名单的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则按综合学分绩排名依次向后顺延。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1)学校公布当年度推免实施办法,学院据此制定当年度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报学院党委通过,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2)学生根据学院推免细则自主申报,需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书、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等书面材料。学院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委托专人依据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及《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学分绩计算方法,计算原始推免课程学分绩,计算结果在学院内进行核对公示。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进行认定,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相关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5)根据推免课程学分绩和总加分,确定推免综合学分绩。依据推免综合学分绩对2025届学生进行专业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6)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本院系推免生名额比例,对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7)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向学校提交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名额,按院系排序名单依次推荐。

(8)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学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获得当年度南京大学推免生资格。

未尽事宜,参见《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本发〔2025〕4032号)及相关补充通知。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江秋艳

咨询电话:025-89680750

电子信箱:1059793745@qq.com

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日时间,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圣达楼222室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 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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