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 推荐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二)专家审核组成员名单
专家审核组成员由学院随机抽调。
(三)工作职责
1. 推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制订学院推免工作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确保推免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2)负责对推免工作人员的纪律、职责、业务培训。
(3)负责审核推免生的资格。
(4)根据考生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拟推免名单。
(5)公布拟推免名单结果。
(6)负责专家审核组答辩过程的录影录像。
2. 推免专家审核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专业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
(2)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无实等情况;
(3)负责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等业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4)答辩后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答辩过程录取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二、 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者,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参加学院直接保研推免的,无课程成绩不及格现象且专业成绩排名在年级前60%(工作保研、支教保研、退伍大学生士兵推免等按照学校通知中的要求执行,但需按学院工作安排同时提交材料),要求修读学分完成85%及以上。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三、 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人数占学院推免年级学生总数的比例,分配保研名额。
四、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推荐免试研究生记分标准共计100分,其中专业成绩占91%,科研创新占5%,社会服务占4%,具体内容参照附件考核计分方法。其中专业成绩按前三年的专业课和第二外语课程的平均学分绩计分。专业课指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各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内本专业开设A类课程。
根据综合考核计分方法及所提交材料,确认综合排名后,将于学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根据教务部通知,确定拟推荐名单(含候补人员名单),再次在学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报送教务部复核。经教务部复核后的名单,将在教务部网站公示。
五、 申请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凡申请推免的学生将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于规定时间前提交至后主楼10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序整理好于规定时间内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包括:
(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前六个学期的成绩单(需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
(5)学术论文纸质版;
(6)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复印件。
2.学院推免审核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工作小组按综合考核计分方法进行排序,并向学生公示,最后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初选名单(含1-3名候补)。
3.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业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无异议后报学校。
4.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推免生。
5.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 申诉渠道
学生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发现任何问题,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投诉和申诉,并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 其他
1.学院推免工作在学校教务部指导下进行,其他未详述细则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2.在本专业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全专业同学公认的学生,如果符合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各项基本条件,但综合排名未入围推荐名单,可提出破格申请,破格申请的相关支撑材料以及三名本院教授的联名推荐意见需在学院公示。破格申请需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
3.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于有疑义的加分项目,将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和加分的结果予以公示。
4.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当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推免的,涉及的教职工应向学院主动申请回避,不得进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不得直接从事与本年度推免相关的各项工作;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推免的,教职工也要向学院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5.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以及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尚未入学的,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已经入学的,学校可将相关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告研究生招生院校,按有关程序取消其学籍。
6.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外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专业成绩占91%,科研创新占5%,社会服务(含院系机动)占4%。
内 容
分 值
最高限分
专业成绩
专业课及第二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
平均学分绩的91%
91分
科
研
创
新
各
级
本
科
生
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
项目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2分
结题1分
优秀0.6分
2分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1分
结题0.5分
优秀0.3分
主持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15分
结题0.75分
优秀0.3分
参加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0.075分
结题0.375分
优秀0.15分
主持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075分
结题0.375分
优秀0.15分
参加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05分
结题0.2分
优秀0.1分
发表学术论文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
第一作者
1分
1分
合作者
0.5分
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见科技处、社科处网站)
第一作者
1分
合作者
0.5分
普通刊物
(最多认定2篇)
第一作者
0.1分
第二作者
0.05分
第三作者
0.02分
其他
不予加分
学
科
竞
赛
获
奖
全国性学科竞赛
一等
2分
2分
二等
1.7分
三等
1.4分
省部级学科竞赛
特等
1.2分
一等
1分
二等
0.8分
三等
0.6分
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
一等
0.8分
二等
0.6分
三等
0.4分
社会服务
(含院系机动)
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制定计分标准,如院系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及专业论文等。
4分
其它
如有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为高水平运动员在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商定后酌情加分。
注:1. 学科竞赛获奖的级别认定以获奖证书盖章单位级别为依据。
2. 数学建模大赛 O奖为特等奖,F奖为特等提名奖,M奖为一等奖,H奖为二等奖,S奖为成功参与奖(不加分)。
一、关于科研创新所占5% 参照下列细则计分:
1.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论文与所学专业相关;
(2)公开发表在正式学术期刊上;
(3)论文以出版物为准;
(4)发表见刊时间为2022年9月-2025年8月31日;
(5)论文篇幅不少于1500字;
2. 学科竞赛获奖:
(1)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
(2)竞赛与所学专业直接相关,如不直接相关降档计算(如:由国家档降到省部档)。
3.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及学科竞赛获奖申请后由学院学术专家审核小组核定确认加分等级。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论文将采取匿名审核,审核通过参照上述标准加分,审核不通过则不予加分。
(2)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的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若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只以得分最高奖项计分。
二、关于社会服务(含院系机动)4%参照下列细则计分:
1、按社会工作计分:
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分值
1.5
1.1
0.8
0.5
0.3
0.1
学校任职
校学生会主席团;校青春讲师团团长;
青年团校秘书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正职;
青年团校副秘书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副职;
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校青春讲师团部长;
青年团校、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各部门部长;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中心主任;
校青春讲师团、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校青春讲师团金牌讲师;
青年团校、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各部门副部长;
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中心副主任;
校青春讲师团、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副团长;
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目负责人;
其他在社团工作部注册的社团(副)社长;
学院任职
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院新闻中心(副)主任;
英语协会社长;
班长和团支书(工作满3年);
党支部书记;
英语协会副社长;
学院团委、学生会、新闻中心(副)部长;
班长和团支书(工作满2年);
党支委;
班长和团支书(工作满1年);
心灵部落负责人;
英语协会(副)部长;
学院就业联盟负责人;
学院宿舍长联盟负责人;
说明:
(1)担任社会工作必须连续满1年(含1年)以上,党支委除外;
(2)须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3)同一组织不累计加分,按最终年最高职务加分;
(4)按社会工作计分,最高记1.8分。
2、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计分:
项目名
项目类别
具体要求
社会实践项目
暑期社会实践
队员计0.15分,队长计0.3分
获市级奖项(团市委)计0.6分
获校级特等奖计0.4分,一等奖0.2分,优秀个人0.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寒假返乡调研
队员计0.05分,队长计0.1分
获校级一等奖计0.2分
志愿服务项目
常规志愿服务
在“志愿北京”平台认证时长达64小时者计0.1分,时长达128小时者计0.2分;
获得学校十佳志愿者计0.2分
说明:
(1) 上述项目可以累积加分。但同一社会实践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加分(如参加实践队获校级奖项和市级奖项,按获市级奖项加分);
(2) 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中支教类不少于7天,调研类不少于3天;寒假返乡调研项目中实践不少于3天;天数未达标则不予计分;
(3) 寒假返乡调研每人最多计3个项目加分,超出不再累加;
(4) 须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5) 志愿服务有偿服务不予计分;未在“志愿北京”平台认证不予计分;
(6) 因参加某项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社会性奖项或项目内评优不予计分;
(7) 社会实践支教类或调研类均不算作志愿服务,且不认证为志愿时长。
(8) 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计分,最高不超过1分;
3、按专业论文记分:
(1)提交1篇代表自己水平的论文(不得与科研创新加分中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重复)。
(2)论文须与所学专业相关。
(3)论文最高计1.2分。
(4)抄袭或剽窃论文者,取消其申请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5年度推荐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教务部的安排,我院成立2025年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 8月25日前,学院将各专业的专业成绩排名发至各班。
2. 凡申请推免的学生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于8月31日下午17点前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并在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补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前六个学期的成绩单(需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
(5)学术论文纸质版;
(6)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复印件。
3. 9月1日至9月3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按总成绩排序。
4.确定推免名额后,学院在公告栏公示拟推荐资格名单(含候补),公示内容含年级所有同学专业成绩、附加分项目、分值。受理拟推荐资格名单的成绩及附加分相关的申诉。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
5. 学校教务部审核各学院(学部)提交的拟推荐资格名单,按总成绩排序汇总学校拟推荐资格名单。
6. 教务部在教务部网站公示全校拟推荐资格名单。
7. 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