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文科学实验班) 推荐免试研究生 实施办法及方案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试验计划”)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其学习、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髙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 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师教综合〔2023〕44号)文件精神,结合《励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师校发[2011]28)培养目标和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励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第三条 申请目的与要求、申请条件、综合考核计分方法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师教〔2021〕2 号)。
第四条 对学校确定的申请条件凡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者,学院将不接受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
(一)所学专业课程和第一外语有过成绩不及格者。
(二)专业课总平均成绩未达到所在年级排名的前80%。
第三章 综合考评计分方法
第五条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原则,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综合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1。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六条 管理委员会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公示并送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励耘学院学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表》(见附件3),以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成绩证明、竞赛证明、所载论文刊物、获奖证书等。)
注: ( 1) 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封皮、目录及论文);( 2) 本科科研等项目,只需提交项目封皮页和项目组成员情况页各一张;( 3) 各类竞赛、奖励和境外交流经历,只需提交复印件。
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持异议者和被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及所异议的基本事实等信息,管理委员会将予以核实和处理。
第九条 学校推荐工作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正式名单,上网公示。
第十条 具有正式推荐资格的学生到学院领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每人一份(含本院、外推)。
第五章 名额分配
第十一条 励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由学校依据各部(院、系)的学生人数分配,具体名额数另行通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试验计划管理委员会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励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
附件1 汉语言文学(励耘)
内容 |
分值 |
最高限分 |
备注 | |||||
专业成绩 |
励耘专业课平均成绩 |
平均成绩的90% |
90分 |
详见备注1 | ||||
科 研 创 新 |
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
主持人 |
立项1分,结题1.5分,优秀0.5分 |
3分 |
①同一级别项目只计一次,不能累计,取最高分值;
②不同级别课题立项、结题、优秀三者均取最高值,不累计 | |||
参加者 |
立项0.7分,结题1分,优秀0.3分 | |||||||
北京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
主持人 |
立项0.8分,结题1.2分,优秀0.5分 | ||||||
参加者 |
立项0.5分,结题0.8分,优秀0.2分 | |||||||
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 |
主持人 |
立项0.5分,结题1分,优秀0.5分 | ||||||
参加者 |
立项0.3分,结题0.5分,优秀0.2分 | |||||||
国家发明专利 |
正式授权 |
第一发明人1分,第二发明人0.6分,第三发明人0.5分 |
1分 |
要求为国家发明专利 | ||||
获得专利号 |
第一发明人0.8分,第二发明人0.5分,第三发明人0.3分 | |||||||
发表学术论文 |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权威期刊 |
第一作者 |
2分 |
2分 |
①发表的论文必须是规范的学术论文,不含文学创作; ②发表刊物不含各类增刊、特刊、副刊等,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③论文用稿通知不加分。 ④所有加分不超过2分。 | |||
第二作者 |
1分 | |||||||
CSSCI目录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一作者 |
1.5分 | ||||||
第二作者 |
1分 | |||||||
学科竞赛获奖 |
“挑战杯”中国大学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一等奖 |
2分 |
2分 |
①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 ②“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项目组长按实际等级计分,其它成员降1个等级计分,三等奖项目不予计分。 ③自2022级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计1.5分,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2分,三等奖计0.1分。 |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分 |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英语讲演大赛 全国师范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
特等奖 |
2分 | ||||||
一等奖 |
1.5分 | |||||||
二等奖 |
1分 | |||||||
三等奖 |
0.5分 | |||||||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北京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北京市赛 |
特等奖 |
1.5分 | ||||||
一等奖 |
1分 | |||||||
二等奖 |
0.5分 | |||||||
三等奖 |
0.2分 | |||||||
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 北师大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一等奖 |
0.2 | ||||||
二等奖 |
0.1 | |||||||
学院组织(含参与组织)的国家级专业相关竞赛获奖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5 | |||||||
学院组织(含参与组织)的省市级专业相关竞赛获奖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8 | |||||||
三等奖 |
0.5 | |||||||
国际化经历 |
大学英语6级总分≥470分 TOEFL总分≥90分 IELTS(学术类)总分≥5.5分 GRE总分≥1200分且写作≥3.0分(2011年8月起,总分≥308分) GMAT总分≥700分 WSK(PETS-5)合格,其中听力成绩须≥24分 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N1)成绩合格者 |
0.3 |
1分 |
外语水平考试各项不累计加分 | ||||
境外交流 |
3-5个月 |
0.5分 | ||||||
6-12个月 |
1分 | |||||||
社会服务 |
北京市奖项 |
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团员、北京市优秀团干部、北京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宝钢奖获得者 |
1分 |
1分 |
①以上各类奖项支取最高级别奖项计分
②各类奖项均不得累计加分 | |||
校级奖项 |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 |
0.8分 | ||||||
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京师先锋党员 |
0.5分 | |||||||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奖、文体之星奖、社会工作奖、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奖、校级三好学生、京师风尚奖 |
0.2分 | |||||||
备注:
1.专业课与其他必修课是指学生修读的:⑴所属专业的学科基础课,⑵文史哲三个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含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⑶“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模块中的必修课程和文史哲三个学院开设的励耘人文平台课,⑷“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应用”、“艺术史”、“政治学原理”。
2.按照学校规定,科研项目分值只对项目申请和答辩时的初始人员加分,在项目批准之后加入的成员将不计此项分值:国家发明专利要求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且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示的证明性文件方可加分(最多计算到第三发明人〉;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最高分值为2分(最多计算到第二作者);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髙级别的项目,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最商分值为2分。以上各项如未达到最高分值,按实际得分计算(可累加),如累加后超过最髙分值则按最髙分值计算。科研创新计算分数最高分值为8分,如不到最高分按实际得分计算,如超过最高分则按最高分值计算。
3.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的项目、分数均以《综合加分表》为准,填表落实到具体分数。学士学位英语认定、体测合格成绩必须在提交《申请书》时完成。附上所有支撑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4. 学校政策说明保研加分的,按学校政策执行。
5.原则上按培养方案修完所有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未完成的由当年工作组届时会上讨论决定)。
6. 《实施办法》第五章规定“励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由学校依据各部(院、系)的学生人数分配”,这里所谓的“各部(院、系)的学生人数”指教务部当年依比例测算推免名额时使用的学生基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