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 推荐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推荐工作组由院长为组长,负责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 申请条件
(一)普通生(非高水平队员)
1、具备下列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除公共任选课模块外)。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专业课程成绩在所学专业排名前30%。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缓考课程不超过三门(不包括三门),且在保研前缓考科目已完成考试且合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
<2>因身体缺陷或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3>因学习成绩原因降级并延长学习年限者;
<4>定向生未解除定向关系者。
3、以虚报、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推免生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高水平队员
1、基本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应备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协议单位参加全国运动会、代表协议单位参加国内职业单项联赛前八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2>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并获得前三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3>参加全国高校单项联赛、锦标赛(该项目全国高校最高水平组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比赛级别由学院高水管理中心认定。
<4>北京市高校单项联赛、锦标赛(该项目首都高校最高水平组的比赛,田径为首都高校田径运动会)并获得第一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如,北京高校大学生足球联赛、北京大学生高校篮球联赛、北京高校大学生排球联赛、北京高校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北京高校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等。
三、 名额分配
1、普通生: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2、高水平队员: 按学校下拨总体人数的对应比例人数推荐,由党政联席会根据运动队发展规划、比赛成绩、训练状况划分各队名额。
四、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1.普通生(不含高水平队员)
综合考核计分采用结构计分法:专业成绩(包含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占85%,各类科研创新活动及竞赛获奖占9%,外语水平占2%,社会服务所占2%,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详见附件1《体育与运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2.高水平队员
综合考核计分采用结构计分法:专业成绩(包含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占40%,学科竞赛获奖占60%(详见附件2《体育与运动学院推荐高水平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运动训练计分方法》)。
3. 所有加分项目均应经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后方可加分。对于有疑义的加分项目,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对于在计算加分中产生的争议,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仲裁。
五、 申请程序
1. 普通生(不含高水平队员)
<1>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学院参加综合排名。
<2>学院对2022级本科生做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计分排名。专业成绩排名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成绩排名”功能,按“平均学分绩”得出。综合评价计分排名根据学生上交的支撑材料,按照附件1的计分方法得出。
<3>以上两项排名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日,如公示后的排名有调整则会进行补充公示。
<4>学院依据排名结果和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数,确定拟推荐学生的正式名单,及正式名单外的预递补推荐学生名单,并注明递补推荐顺序。
<4>以上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学院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2. 高水平队员
<1>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运动员向体育与运动学院高水平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各代表队依据队伍建设需要,教练组提出保送拟选名单。
<3>高水平管理中心对拟推荐运动员进行排序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依据队伍建设规划、各运动队比赛成绩、运动员本科文化学习、训练、比赛等条件进行名额分配情况讨论,推荐参加学校综合排名的人选。
<4>取得推荐的高水平运动员列入班级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人选由学院报校教务处。
<5>没有取得高水平推荐的运动员在班级综合评定中不加入运动竞技比赛成绩分数(积分和普通学生一致;高水平队员可以有一门不及格再修)。
六、 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荐程序或推荐结果有异议可向本科教务办公室、学院分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 其他
高水平队员取得免试资格后,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高水平运动员在读研究生期间须继续参加学校代表队训练,为校争得荣誉。
附件 1 :体育与运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普通生)
内 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
课程成绩 |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
平均成绩的85% |
85分 | |||
科研及获奖情况 |
北国 京家 市级 科研 项目 |
主持 |
立项0.5分 结题1分 优秀1.5分 |
3分 | ||
参加 |
立项0.3分 结题0.5分 优秀1 | |||||
校级科研项目 |
主持 |
立项0.2分 结题0.5分 优秀0.8 | ||||
参加 |
立项0.1分 结题0.2分 优秀0.5 | |||||
发表学术论文 |
SCI(影响因子2.0以上)、SSCI、体育科学 |
第一作者 |
3分 |
3分
| ||
第二作者 |
1.5分 | |||||
第三作者 |
0.8分-1分 | |||||
SCI(影响因子2.0以下)、CSSCI、CSCD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 |
2分 | ||||
第二作者 |
1分 | |||||
第三作者 |
0.5分 | |||||
普通期刊(论文与体育学科相关,由工作小组认定) |
第一作者 |
每篇0.1分,仅限2篇,同一期刊同一期仅限1篇 | ||||
学科竞赛获奖 |
参加全国及以上比赛(包括中国大体协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需由 体育中心认定,团体项目主力队员由教练员认定 |
第1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3分 |
3分
| ||
第2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2.5分 | |||||
第3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2分 | |||||
4-6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1.5分 | |||||
参加北京市比赛(包括北京市大体协主办的北京市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需由 体育中心认定,团体项目主力队员由教练员/指导教师认定 |
第1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1 | ||||
第2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0.8 | |||||
第3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0.5 | |||||
第4-6名(团体赛须出场参赛且为主力) |
0.3 | |||||
全国学科比赛(需推荐免试工作组鉴定) |
特等 |
3分 | ||||
一等 |
2分 | |||||
二等 |
1分 | |||||
三等 |
0.5分 | |||||
北京市级学科比赛(需推荐免试工作组鉴定) |
特等 |
2分 | ||||
一等 |
1.5分 | |||||
二等 |
1分 | |||||
三等 |
0.5分 | |||||
校级学科比赛(需推荐免试工作组鉴定) |
一等 |
1分 | ||||
二等 |
0.8分 | |||||
三等 |
0.5分 | |||||
社会服务 |
参加国家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如奥运会志愿者、世园会志愿者、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志愿者、G20峰会志愿者等(学院、学校选拔推荐) |
0.5分 优秀个人0.7分 |
2分
| |||
一般志愿服务活动 |
参与校运会开幕式展演(每年兼项只算一项,且需学院鉴定) |
0.1分 (可累加至0.5) | ||||
如北京马拉松志愿服务等(需提供正规志愿服务证书) | ||||||
主持或参加校(学工部、校团委)、学院组织的各种寒、暑期社会实践 |
主持/负责人 |
0.2分 参与0.1分 | ||||
获得校级优秀团队/成果 |
主持0.4分 参与0.2分 | |||||
获得北京市优秀团队/成果 |
主持0.6分 参与0.2分 | |||||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寒假返乡优秀调研报告/调研论文/调研 成果一、二、三等奖 |
队长/负责人 一等0.5 分 二等0.4 分 三等0.3 分 参与减半 | |||||
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
1分 | |||||
担任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正副职及同类职务满一年; 担任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新闻中心副主任满一年的 |
1分 | |||||
担任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正职满一年的;担任社团和各协会会长一年且获评优秀的;担任院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部长满一年、新闻中心各部部长满一年,担任各班班长、团支部支书满两年的。担任学院团委社团部部长满一年。 |
0.5分 | |||||
担任社团和各协会会长的一年;担任各班班长、团支部支书满一年的。担任党支部支委满一年的; |
0.2 | |||||
外语 |
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
1分 |
2分 | |||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 |
1分 | |||||
有境外交流学习经历累计6个月以上的 |
1分 | |||||
参军入伍 |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优异 |
2分 |
2分 | |||
注:1.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且字数不少于3000字;
2.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需提供证书等支撑材料。
3.所有加分材料取得时间需在 2022 年 9 月至 2025年 8 月 31 日之间
附件 2 :体育与运动学院推荐高水平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运动训练计分方法
内 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
课程成绩 |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
平均成绩的40% |
40分 | ||
科研及获奖情况 |
北国 京家 市级 科研 项目 |
主持 |
立项0.5分 结题1分 优秀1.5分 |
0分 | |
参加 |
立项0.3分 结题0.5分 优秀1 | ||||
校级科研项目 |
主持 |
立项0.2分 结题0.5分 优秀0.8 | |||
参加 |
立项0.1分 结题0.2分 优秀0.5 | ||||
发表学术论文 |
重点体育核心期刊(体育科学、中国运动医学杂志)及其他重点核心期刊(依据学校规定) |
第一作者 |
3分 |
0分
| |
第二作者 |
1分 | ||||
第三作者 |
0.5分 | ||||
核心期刊论文(16种体育核心期刊)及其他核心期刊(以封面有核心期刊标识为准) |
第一作者 |
2分 | |||
第二作者 |
0.6分 | ||||
第三作者 |
0.2分 | ||||
普通期刊(论文与体育学科相关,由工作小组认定) |
第一作者 |
0.3分 | |||
学科竞赛获奖 |
参加全国以上比赛(奥运会、世界大运会、亚运会、世界杯、全运会、全国学生运动会) |
获第1-3名(团体主力队员) |
60分 |
60分 | |
参加全国以上比赛(包括中国大体协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需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认定 |
获第1名(团体主力队员) |
60分 | |||
获第2名(团体主力队员) |
50分 | ||||
获第3名(团体主力队员) |
40分 | ||||
获4-6名(团体主力队员) |
30分 | ||||
参加北京市比赛(包括北京市大体协主办的北京市大学生单项锦标赛)需高水平运动中心认定 |
获第1名(团体主力队员) |
40分 | |||
获第2名(团体主力队员) |
30分 | ||||
获第3名(团体主力队员) |
20分 | ||||
获第4-6名(团体主力队员) |
10分 | ||||
全国学科比赛(需推荐免试工作组鉴定) |
特等 |
3分 |
0分
| ||
一等 |
2分 | ||||
二等 |
1分 | ||||
三等 |
0.5分 | ||||
北京市级学科比赛(需推荐免试工作组鉴定) |
特等 |
2分 | |||
一等 |
1.5分 | ||||
二等 |
1分 | ||||
三等 |
0.5分 | ||||
校级学科比赛(需推荐免试工作组鉴定) |
一等 |
1分 | |||
二等 |
0.8分 | ||||
三等 |
0.5分 | ||||
社会服务 |
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并获得表彰 |
获表彰2分 (参加1分) |
0分
| ||
参加省/直辖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并获得表彰 |
获表彰1分 (参加0.5分) | ||||
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暑期社会实践 |
0.1-1 | ||||
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
1分 | ||||
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称号 |
1分 | ||||
担任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正副职及同类职务满一年; 担任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满一年的 |
1分 | ||||
担任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正职满一年的;担任社团和各协会会长一年且获评优秀的;担任院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部长满一年、担任各班班长、团支部支书满两年的。 |
0.5分 | ||||
担任社团和各协会会长的一年;担任各班班长、团支部支书满一年的。担任学生安全工作责人一年及以上且表现优秀的;担任党支部支委满一年的; |
0.2 | ||||
外语 |
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
1 |
0分 | ||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 |
1 | ||||
有境外交流学习经历累计6个月以上的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