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普通推免类)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 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 发展的有效机制,是培养科学探索和创新精神、锻炼科学研究 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措施。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 订)》(华师〔2024〕67 号)及《关于提交 2025 年推免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李盛兵、陈秀珊
副组长:叶苑秀、余晖、卓泽林
成 员:卢晓中、蔡黎曼、刘录护、谌小猛、潘蕾琼、 孙红娜、王晓隆、李伶倩、彭湛东、殷美玲以及各相关硕士 专业指导组召集人。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内推免工作相关事宜, 包括奖励加分细则的制定、学院推免名额的分配、学院考核 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荐名单的审定、推免过程中争议事项 的裁决等。
二、名额分配办法
普通类推免指标原则上按照各专业符合遴选对象条件
的全日制本科生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必要,将与“优势基础 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专项推免指标统筹分配。
三、遴选对象
2021 级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全 日制本科生。
四、资格条件
(一)思想觉悟
申请者应当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 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大学学习期间无 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 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3.0 以上(含 3.0), 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的前 50%以内(含)。所有学分课程 (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三)外语水平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或雅思不低 于 6.0 分,或托福不低于 90 分。
五、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排名择优选拔。综合 得分由在校期间绩点折合分数(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课程成绩)、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以绩点折合分数占80%, 奖励加分占20%计入综合得分,即综合得分=绩点折合分数 (80%)+奖励加分分数(20%)。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遴选推荐。
绩点折合分数指学生入学起始时间至推免时止所修读 的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的平均 学分绩点折合百分制成绩(如绩点 3.8,则折合分数为88 分); 奖励加分按奖励加分细则计算。
参加国(境) 内外校际交流项 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 绩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学业成绩; 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学业成绩,不 享受交换学习加分。
六、奖励加分细则
普通类推免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 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其他类,参照《教育科学学院普通类 推免奖励加分细则》( 附件)执行;其他类奖励加分由学校 在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加分。
七、遴选程序
宣传发动(公布、解读推免政策文件)→组织报名→ 审 核材料(形式、资格审核)确定入围初选名单→ 学院考核→ 计分排名→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 定拟推名单→ 院内公示→推名单报学校。
八、其他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自行在接收录取阶段的规定时 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招生信息, 填报志愿,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和录取工作。
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在推荐阶段退出,可由候补补上。 获推免资格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 考试。如放弃“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专项推免名额, 不得参加普通类推免遴选。
获得推免资格后至当学年结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其推免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 一)不能按时毕业者,或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 二 )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 三)被发现所提供的成绩或其他材料不实、弄虚作假 者。
九、本实施细则由教育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与学校细则矛盾,则以学校细则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4 年 9 月 4 日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普通类推免奖励加分细则》
附件:
教育科学学院普通类推免奖励加分细则
普通类推免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 专业竞赛类、发明专利类、其他类。各类最高可以奖励加分 20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一、论文作品类
奖励层次 | 分值 | 备注 |
核心期刊T 级 | 20 分 | 1.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T/A/B 级见 《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 (2012 年修订)》,如存在定级问题, 由学院评审小组认定后定分值。 2. 符合加分项的论文必须是已经公 开发表的,且能够出示期刊原件作为 凭证。未能提供期刊原件的论文不纳 入加分项。 3.论文若为两人撰写,第一作者 70%,第二作者30%。若有三个及以 上作者,第一作者50% ,第二作者 30%、其余平分20%。若论文第一作 |
核心期刊A 级 | 18 分 | |
核心期刊B 级 | 15 分 | |
属于北大核心、南大核 心的期刊(不属于 T/A/B 的)论文 | 12 分 | |
CSSCI(含扩展版)期刊 | 10 分 | |
省级非 CSSCI(含扩展 版)期刊 | 8 分 | |
市级非CSSCI 期刊 | 6 分 |
正规发行报纸发表本学 科领域内文章(1000 字 以上) | 5 分 | 者是本校老师,且发表单位为华南师 范大学,作为第二作者的本院学生可 按照第一作者的标准加分。 4. 院级刊物累计加分不超过3篇。 |
院级刊物《勷勤教育学 刊》、《教育学家》 | 3 分 |
二、课题类
奖励层次 | 分值 | 备注 |
国家级课题 | 20 分 | 1.立项、通过中审不计分,结题才计分。 2. 课题有主持人和成员的,若两人参 加,主持人占 70% ,成员占 30%;若 有三人及以上,则主持人占 50% ,成 员平均分另 50%。 3.参与导师课题项目,只提供有导师签 名、学院盖章的证明不能作为佐证材 料,不予加分。如在课题申报书、立项 结题书上能找到本人名字的方可加分。 |
省部级课题 | 15 分 | |
市级课题 | 12.5 分 | |
校级课题 | 10 分 | |
院级课题 | 5 分 |
三、专业竞赛类
级别 | 分值 | 备注 | |
国 家 级 | 特等奖 | 25 分 | 1.属于团体赛的,若为两人参赛,第一参 赛者 70% ,第二参赛者 30% 。若有三人 及以上参赛,第一参赛者 50%,其余成员 平分 50%。 2. 同一作品参加同一系列比赛,只记最高 分。例:同一作品获“挑战杯 ”省赛一等 奖(加18分),且获全国竞赛三等奖(加 10分),最终只计18分。同一学年参加学 科竞赛的不同模块可重复加分,例:同一 学年参加三笔字大赛的不同模块如粉笔 字、毛笔字可重复加分。同类比赛不同年 份的都加分,同一年份同一个比赛只加最 高分。 3. 学科竞赛只设置一个奖项的,且作品与 专业性相关的,获奖等级算作二等奖(需 要提供比赛通知、奖项设置证明)。 4.各学科竞赛严格按照细则等级加分(如 特等奖,出现比赛只设一等奖未涉特等奖 的情况,比分不可往上提升一级,严格按 |
一等奖 | 20 分 | ||
二等奖 | 18 分 | ||
三等奖 | 15 分 | ||
其他等级 | 10 分 | ||
省级 | 特等奖 | 18 分 | |
一等奖 | 15 分 | ||
二等奖 | 13 分 | ||
三等奖 | 10 分 | ||
其他等级 | 8 分 | ||
市级 | 特等奖 | 15 分 | |
一等奖 | 13 分 | ||
二等奖 | 11 分 | ||
三等奖 | 9 分 | ||
其他等级 | 6 分 | ||
校级 | 特等奖 | 13 分 | |
一等奖 | 10 分 | ||
二等奖 | 8 分 | ||
三等奖 | 5 分 |
其他等级 | 3 分 | 照获奖等级加分;金奖对应特等奖、银奖 对应一等奖、铜奖对应二等奖)。 5.学科竞赛必须具备学术性和专业性,符 合/不符合加分条件竞赛见下方注解。 6.院级优秀奖不加分。 7.校“青研杯 ”调研比赛按院级加分。 | |
院级 | 特等奖 | 5 分 | |
一等奖 | 3 分 | ||
二等奖 | 2 分 | ||
三等奖 | 1 分 |
注:
1.符合加分条件的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竞赛: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 ”中国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专业技 能比赛(如课件制作&说课大赛、三笔字比赛、模拟课堂大赛、微课 比赛、手语比赛)等;
2.不符合加分范围的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竞赛:
学年评优奖、国家奖助学金、艺体类竞赛、提案征集大赛、方案 设计大赛、暑期实践成果评比、辩论赛、调研比赛(包括院级、校级 及以上其他调研比赛,如行业分析大赛等)、学生专业技能比赛中的 才艺展示大赛、DIY、讲故事比赛、知识竞赛、校内征文比赛、院级 教案比赛等。
3. 关于比赛定级,凡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类教指委组织的, 获奖证书同时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指委公章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
和教指委级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如,国家级竞赛是指国家部(委) 组织的各项赛事,以国家部(委)盖章为认定依据;由国家部(委) 下属机构(司、局等)组织的赛事降一级为省级;省级竞赛是指由省 委省政府下属厅级国家机关组织的竞赛,以省教育厅等机关盖章为认 定依据;由省厅级机关下属机构主办的全省性竞赛降一级为市级。非 学院、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类教指委组织的比赛不加分,如 组织单位为协会、社会组织、杂志社等的学科竞赛。
四、专利类
奖励层次 | 分值 | 备注 |
CT 国际专利或国家发明 | 个人贡献以证书排序为准, 计分方式如下:独立完成的获奖 按100%计,3人以下(含3人)合 作完成的获奖第一作者计60% , 第二三作者平均分配40%;3人以 上合作完成的获奖第一作者计 50% ,第二三作者分别计20% , 剩余作者平均分配10%。 |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 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专利著作权类专利 | 1(总计不超 过 3 分) |
注:署名需为华南师范大学,以个人名义不加分。
五、其他类
奖励层次 | 分值 | 备注 |
院校是国际公认四大全 球大学排行榜(ARWU、 QS、THE、US News)最 新发布的世界排名前 500 名高校的交换生 | 在对方学校平均 学分绩点达到4.0 者计 20 分 | 如未在推免工作开始 前完成学分转换的, 不纳入学业成绩,不 享受交换学习加分; 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 完成学分转换且纳入 学业成绩,可享受加 分。 |
达到 3.5 者计 15 分 | ||
达到 3.0 者计 10 分 | ||
交换学习院校是四大排 名体系之外的高校 | 平均学分绩点达 到 4.0 者计 10 分 | |
达到 3.0 者计 5 分 | ||
华大基因研究院联合培 养且确保能完成培养周 期的学生 | 20 分 | 从2026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开始,此处两项 奖励加分由20分调整 为10分。 |
参加西藏支教且确保能 圆满完成两个月以上支 教实习任务的学生 | 20 分 |
注:由学校在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加分, 以上仅作参考。
交换生十二等级成绩换算方式:
成绩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E |
等级 | ||||||||||||
百分制 成绩 | 95 | 90 | 85 | 81 | 78 | 75 | 72 | 69 | 66 | 63 | 60 | 不及格 |
交换生五等级成绩换算方式:
成绩 等级 | A | B | C | D | E | |
5 | 4 | 3 | 2 | 1 | ||
优 | 良 | 中 | 可 | 差 | ||
百分制成绩 | 95 | 85 | 75 | 65 | 不及格 |
注:如有其他特殊等级成绩,请按百分制除以等级数再取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