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经机电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经学院 2024 年 9 月 9 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阚佩、赵小惠
副组长:肖渊、冯翊
组员:付翀、杨鹏程、殷俊清
二、专家审核小组组成
组长:成小乐
组员:唐文斌、林何、许涛、胡胜
三、推荐原则
1.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采取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自愿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
2.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实行择优推荐、特别是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选拔。
3.2025 年在推荐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录取时根据接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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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招生计划确定学位类型。
四、推免生名额分配及原则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2025 年我院推免生计划 17 人(占学院2021 级本科生总人数5%)。(二)推免生分配原则
1.各专业可申请推免生人数
遵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按照各专业人数7%的申请比例进行申请人数的确定,各专业可申请人数=专业人数*7%,以目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为依据的各专业排名情况作为申请参考(以下各专业分配人数为推免资格审查可申请人数,不是最终各个专业推免硕士人数)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拟分配可申请人数机械电子工程 78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21 8
机械工程(卓越) 56 4
智能制造工程 64 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6 2
合计 345 23
2.推免名额的分配
学院将落实“兼顾专业 择优推荐”的工作原则,推免生名额分为两部分构成,均从各专业可申请人员中产生。一部分为学院按照各专业人数 4%的比例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另一部分为学院2021 级本科生总人数1%的比例进行择优推荐,此部分推荐人员待各专业人数4%的比例推荐名额确定后从申请人员中以推免成绩高低排序,打通专业,择优推荐。
-3-各专业拟分配名额=专业人数*4%
择优分配名额=年级人数*1%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拟推荐人数机械电子工程 78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21 5
机械工程(卓越) 56 2
智能制造工程 64 3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6 1
择优分配名额 3
合计 345 17
五、推荐条件
1.我院 2025 届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为前列;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或雅思≥5.0 分,或托福≥65分,小语种由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形成意见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艺术类专业由所在学院设定外语最低要求);
5.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且无补考记录(未取得学分的通识任选课除外),其中有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高等数学两学期平均分不低于70分;6.无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等,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六、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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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申请阶段(截至 9 月 11 日上午12:00)符合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 2025 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专家推荐信(2 份);
②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前三年成绩单原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学生证复印件;
⑥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或相应小语种成绩单(证书)复印件;
⑦诚信承诺书;
⑧其它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审核阶段(截至 9 月 12 日上午12:00 前)由学院党委牵头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对申请学生的综测成绩和排名以及是否受到过违纪处分进行审核并形成文字结论。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牵头对申请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雅思、托福、小语种成绩、学习成绩、高等数学成绩、考试作弊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形成文字结论。
第三阶段:专家审核阶段(截至 9 月12 日下午18:00 前)
-5-1.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同时要明确在综合测评M3中可加分的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成果。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以下简称“推免成绩”)计算体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推免成绩计算过程中涉及学生发表科研论文、参加科研竞赛时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加入M3 加分项(加分标准参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执行):
(1)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2)原则上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限三项;同一竞赛同时获多个奖项时,按最高分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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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论文超过三篇代表作或科研竞赛获奖超过三项,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答辩认定。3.申请的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四阶段:推免成绩计算阶段(截至9 月13 日前)推免成绩计算办法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条件。学生满足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后按照推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推免成绩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西工程大校字〔2021〕14 号)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推免成绩=思想道德素质(M1)×15%+专业与理论素质(M2)×65%+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M3)×10%+身心和文化素质(M4)×5%+劳动素质与社会实践表现(M5)×5%),并根据前三学年推免成绩平均分进行排名,推免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五阶段:公示阶段
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遴选推免生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首先根据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和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然后按照推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同时参考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给出的明确审核鉴定意见,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最终拟推荐人选,并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3 日。
第六阶段:材料上交
9 月 17 日前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七、推免回避制度
在选拔推免生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回避的关系。(一)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
(二)非直系亲属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不得参与当年推免工作。推免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选拔的,要主动报备。参加推免选拔的学生有直系或非直系亲属从事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报备。
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监督与管理
1.学院推免生工作坚持“推免标准公开、推免信息(过程)公开、推免名单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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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推免名单的公示:学院将对申请推荐的学生姓名、推免成绩、排名、学术专长答辩结果等基本内容进行公示。学生如对推免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推荐结果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学院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学校确定名单公布后,学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学校确定正式名单后,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机电工程学院2024 年9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