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
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细则
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衡量、严格标准、择优录取”
的原则,切实提高接收工作选拔质量。
2.进一步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科学设
计,规范程序,维护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组织
为做好推免生复试工作,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
管理,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复试工作严
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
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
三、复试要求
1.参加我院复试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预报名系统打印)原件;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
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有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
1
等)、计算机水平证明,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
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等,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申请直博生还需提供申请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有
关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书2份(格式
模板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7)《河海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打印,
手写签名)。
2.材料提交方式:
上述1.中(1)-(6)项材料请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
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本科学校-申请专业-2025推免申
请材料”,于9月22日12:00之前在河海大学推免生预报
名系统(https://yzss.hhu.edu.cn/logon)中报名并上传。第
(7)项复试诚信承诺书请扫描后以“姓名-本科学校-申请
专业”格式命名,于9月23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202106
15@hhu.edu.cn。
上述1.中(1)-(7)项材料请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纸质
版(按照顺序装订为1套)。
请提交报名申请的同学于北京时间9月23日前登录报
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进入复试者请于北京时间9
月23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的点击“确认参
加”,确认不参加的点击“确认不参加”。
3.申请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查出有不符事实
2
的信息,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试方式及考核内容
1.复试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开展,主要考核学
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及研究能力与综合素质。
外语水平: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基础、专业外语水平和
外语表达与沟通能力。
专业素养及研究能力: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查考生所
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
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
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综合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
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2.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语水平占25%(X),专
业素养及研究能力占55%(Y),综合素质占20%(Z)。复
试成绩=X+Y+Z,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直博生参加学院学科专业考核(直博生考核选拔事
项单独通知)。
五、复试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备注
1
2024年9月25日9:00-11:00
考生报到 江宁校区厚学楼518
江宁校区相应考场
2024年9月25日13:00开始
2
至9月26日
六、其他
各专业面试
(具体面试分组及时间后
续通知)
1.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并录像。
3
2.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
行。
3.考生须认真阅读《河海大学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
等有关规定,签订《河海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
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
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4.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
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
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对外透露或
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7376
电子邮箱:20210615@hh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附件:1.河海大学复试考场规则
2.河海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公共管理学院
2024 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