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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资格认定遴选细则

2025-01-08 17:01 1344 来源:海文考研

(10558)中山大学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第一条 根据《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大教务〔2020〕223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以下简称“推免”)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认定条件与遴选指标:申请学生在满足学校推免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以下优先原则及遴选指标,计算推荐排序并参加择优遴选。相关成绩计算时段为:四年制本科生按一至三年级,五年制本科生按一至四年级。

下列各项指标权重值合计等于1.0。

(一)学生本科期间修读的课程成绩平均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具体课程类别及范围: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必修、专选课程;

权重值:0.95。

(二)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且已退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可直接获得资格,不受本项指标限制。未达到上述立功者,本项成绩按百分制给予满分计算。

权重值:0.05。

第三条 本细则经本学院2021年第3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条 本细则由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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