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58)中山大学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夏令营介绍
本次夏令营拟招收60人(含校内及校外,最终人数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择优招收),主要活动有:学术讲座、学科带头人及研究生导师与营员交流等,同时还将安排优秀营员考核工作。
热烈欢迎有意推荐免试至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攻读2025年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同学报名参加本次活动,与我们共同逐梦海洋,向海图强!
一、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本科生(即2025届毕业生);
3、成绩优秀,预计能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4、具备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二、拟招收对象
海洋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河口海岸及港口航道工程、海洋科学、力学、计算机科学、控制工程、物理、数学、声学、水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自动化、油气工程、海洋技术等相关专业(不限于上述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附件1);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有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本科前三年(或两年半)同年级专业总成绩排名证明1份,须加盖有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4、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份(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GRE/GMAT成绩等);
6、专家书面推荐信2份(申请直接攻博的营员须提供,见附件2)
7、其它证明材料,如代表性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中已发表论文提供期刊目录和论文首页);
以上全部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
四、申请流程
1、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中午12:00
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申请表、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扫描整理为同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本科就读学校+姓名+2024海工院夏令营”),于2024年6月26日前在https://webiah.sysu.edu.cn/apply/soet-2024-camp报名,并上传PDF附件。
2、提交纸质材料
学院网站公布夏令营入选名单后,取得入营资格的同学请在报到时,将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第1、2、3需提供原件)提交给学院审核。
五、材料审核
1、夏令营资格审核后,入选名单将于2024年7月1日前在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soet.sysu.edu.cn/)上公布,未入营者不再另行通知。
2、经审核入选夏令营的同学请按照日程安排的要求,按时报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夏令营,请于7月3日前告知我院。夏令营活动期间,所有营员必须遵守我院相关规定。
六、时间安排
1、计划2024年7月5日-7月6日,共2日,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本次夏令营将线下举行。
3、日程安排:
注:本日程为暂定计划,具体安排以报到时公布为准;优秀营员选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口语及翻译、PPT介绍、专业题问答等。
申请者可登录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官网,查看导师个人主页,欢迎同学们提前与意向导师联系沟通。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镇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室
邮编:519082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905
邮箱:soetyjs@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年6月6日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2024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1);
(二)保研资格证明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公章;
(三)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排名证明材料;
(四)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六)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基本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七)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八)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推荐信须专家本人签名。
请于参加复试前将含盖章或签名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我院。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一)预报名申请:已参加我院2024年全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申请人,以及我院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4)和《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9),承诺书请于10月14日15:00前上传至:https://pan.sysu.edu.cn/link/AA66E64C0B410C4BAF8A327320866E1D04,文件命名:姓名-拟录取研究部-拟录取专业-文件名。未签订承诺书的推免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二)系统报名:正式报名及后续录取请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系统将于9月28日开通报名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五、复试
(一)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二)考核形式
1.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考核。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将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考核评价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拟录取原则
1.复试结果将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拟录取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2.直博生及硕士生分别排序。申请直博生以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复试均依照同样的程序进行。若复试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本科百分比排名较高者。
3.申请直博生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继续申请相近专业的推免硕士生,无需再次参加面试。
4.参加我院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申请人,以及参加我院推免预申请复试并获得通过资格的申请人,其面试成绩可作为有效复试成绩。
5.正式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完成所有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后统一正式公布。申请人可登录我院官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
六、录取与公示
申请者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最迟须于10月2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审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江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136、
电子邮箱:soetyjs@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3号A306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82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