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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文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5-01-07 14:42 1230 来源:海文考研

南通大学

文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南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中国语言文学:10名。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2.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秘书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学生,欢迎具有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3.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1.复试形式和内容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502,0513-85012503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xy.ntu.edu.cn/2024/0927/c9452a24984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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