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修订)》(西南石大教〔2024〕55号)、《关于在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教务〔2024〕137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2024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制定学院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组长:段明副组长:张敏、张辉、戴志成员:王林元、唐鋆磊、陈永东、张太亮、王治红、任宏洋、邓洪波、段文猛、董军、鹿嘉悦秘书:杨磊(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代表学校、学院对报名参加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长:陈永东成员:肖国清、解正峰、周家斌、刘宇程、王治红、张太亮、李爱蓉、葛性波、刘一丁秘书:鹿嘉悦二、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院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中高计划”等培养项目的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和专业能力。(五)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六)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排名统计时间以学院规定为准。(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达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参照国家同等标准执行。(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九)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硕连培管理办法(暂行)》(西南石大教〔2016〕151号)文件规定,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专长和创新创业成效等方面考核合格的本硕连培学生,可报名申请直接推免资格。此类推荐生占用对应专业的推免指标。三、推免指标(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我院可在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38名。学院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综合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建设需要和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参考各专业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人数和往届推免、考研情况等,经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同时为避免指标浪费,工作小组按专业指标总数的20%以内(不足1人按1人计)确定候补人选指标。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化学安全工程推免人数1310645候补人数32211(二)若有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未获推免资格或放弃推免的,可由本专业已公示为候补人选的学生顺延递补。(三)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只能用于推荐本专业的本科学生,若相关专业未能完成推免指标,则剩余指标学院收回,由工作小组重新分配。四、推免成绩构成(一)符合推免生选拔条件的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二)遴选考核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成绩(9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0%)组成。
1、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推免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2、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由学生综合素质测评(50%)、拓展能力(50%)构成。其中拓展能力主要有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考核指标。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3、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办法见附件A《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办法》。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情况。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5、学院审核小组对报名参加推免遴选学生(含本硕连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对学生提交的多篇(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予纳入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五、推免时间安排(一)2024年9月7日,学院根据推免管理细则及学校通知要求,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学院官网(https://www.swpu.edu.cn/hgy/)公布,同时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二)2024年9月8日17:00前,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推免遴选。提交材料如下: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自荐表》、附
件2《化学化工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评分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交至明德楼A521辅导员处。附件1、附件2电子档打包发至595442819@qq.com(邮件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遴选,逾期不接受材料补交。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使用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为准。申请参加推免遴选学生成绩单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按有关要求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导出,导出的成绩单另行通知学生本人到场签字确认。签字代表学生本人对成绩单无异议,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与导出成绩单的平均学分绩点一致。(三)2024年9月10日前,学院审核小组完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和答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情况的审核认定,并按要求完成学生的选拔工作。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答辩结果,以及拟推免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明德楼A区5楼)信息公开栏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四)2024年9月13日12: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信息填入《西南石油大学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和学生成绩单扫描件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五)9月18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的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六)9月19日-9月20日,拟推免学生前往校医院体检。校医院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完成拟推免学生的体检工作,并将相关学生的体检结果于9月21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推免纪律与监督(一)学院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免工作,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二)学院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
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三)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电话、邮箱实名反映。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监督电话:028-83037307,邮箱:595442819@.qq.com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9月7日
附件A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评定办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实行100分制,主要包含有综合素质测评(50%)、拓展能力(50%)两部分,保留两位小数。一、综合素质测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实行100分制,为学生前六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二、拓展能力(50%)拓展能力成绩实行100分制,主要由论文专利成果(最高20分)、科技竞赛及科研创新活动(最高50分)、文体艺术活动及个人荣誉(最高20分)、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最高10分)、其他(酌情加分)五大板块,各版块设分数上限。各版块之间的分数可相互累加,但不得超过100分。同一项目参加同一学科竞赛或同一科研立项,以最高级别加分。(一)论文及专利成果(最高20分)(1)学术论文1、SCI一区、SCI二区、SCI三区、SCI四区论文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EI期刊论文加10分、EI会议论文加5分。2、CSCD论文加5分,中文核心论文加4分,国内外普通刊物论文加2分。备注:仅限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生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按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大类分区;文章应为本学科相关论文,文章必须见刊,SCI、EI、CSCD、中文核心论文需到西南石油大学图书馆开具检索报告;普通刊物须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国内刊物需有正规出版号,国外期刊需有ISSN号;发表在期刊的增刊、特刊、副刊等上的论文不予认可,仅正刊有效。(2)专利软著1、发明专利加20分,实用新型专利加10分。2、软件著作权加5分。备注:仅限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授权人或第一作者授权人获得授权(以授权证书为准)方可加分,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专利或软著等仅作为
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若软件著作权第一作者为西南石油大学,学生也可为第二作者;学生取得多项专利、软著的,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通过转让、受让等方式取得专利和软著的不予认可。(二)科技竞赛及科研创新活动(最高50分)(1)学科竞赛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65号),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国家级学科竞赛和省级学科竞赛分为A+、A、B、C四类,详见下表“西南石油大学学科竞赛分类标准及范围”。学生获得多项学科竞赛奖项的,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如竞赛等级发生变化的,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所对应当年分类等级为准。西南石油大学学科竞赛分类标准及范围竞赛类别竞赛名称或范围国家级A+类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A类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项目及奖项B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其他学科竞赛C类以上竞赛以外的其他国家级竞赛省级A+类国家级A+类竞赛的省级竞赛A类国家级A类竞赛的省级竞赛B类国家级B类竞赛的省级竞赛及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竞赛C类以上竞赛以外的其他省级竞赛1、“A+”类学科竞赛竞赛范围: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及其省赛。加分标准: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50、40、30、20、5;省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40、30、20、10、3。加分规则:排名1-3位加分系数1,排名4-6加分系数0.8,超过6位加分系数0.3;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A”类学科竞赛竞赛范围: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和其余列入“学科竞赛排行榜”的赛事与其省赛。加分标准: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40、30、20、15、5;省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30、20、15、5、3。加分规则:全程参加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加分相同,参赛获奖团队队长额外加2分;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B”类学科竞赛竞赛范围: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其他学科竞赛与其省赛,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立项组织的竞赛。以证书获奖年度学校教务处所公布的学科竞赛立项名单为准。加分标准: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30、20、15、10、5;省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20、15、10、5、3。加分规则:全程参加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加分数相同,参赛获奖团队队长额外加2分;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4、“C”类学科竞赛竞赛范围:除A+类、A类、B类外,其他由相关影响力较大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的国家级赛事与其省赛,以上竞赛以外的其他省级竞赛,如互联化工竞赛等。各类线上答题活动或以相关公司、非正规组织名义举办的竞赛不予认可。加分标准: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20、15、10、5、3;省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分别加分15、10、5、3、2。加分规则:全程参加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加分数相同,参赛获奖团队队长额外加2分;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2)科研创新活动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2、四川省科技厅“苗子工程”:20分。3、西南石油大学开放实验:校级重点项目10分,校级一般项目5分。备注:排名1、2、3、4、5顺位作者分别乘以系数1、0.8、0.6、0.4、0.2,第6名及以后
不加分。以上科研创新活动需立项并顺利结题,作者排名以结题证书为准,若结题证书未体现排名,则以公示的结题文件为准。学生参与多项科研创新活动的,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三)文体艺术活动及个人获奖(最高20分)(1)文体艺术活动1、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分6、4、3、2。2、省级特等、一等、二等奖分别加分4、3、2。备注:排名1、2、3、4、5顺位作者分别乘以系数1、0.8、0.6、0.4、0.2,第6名及以后不加分;全国优胜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下不加分。原则上仅限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等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的,影响力较大的文体艺术活动。学生参与多项文体艺术活动并获奖的,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2)个人荣誉1、全国优秀大学生、全国大学生道德模范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颁发的荣誉加10分。2、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加10分,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加6分。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大学生等由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颁发的荣誉加6分。4、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加2分。5、飞翔奖获得者加7分、提名者加4分、入围者加2分,以团队形式获奖的不加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标兵加2分。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指标性评选不加分。7、学生获得多项个人荣誉的,原则上只取加分最高的一项。(四)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最高10分)(1)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470加2分,471-500加4分,501-530加6分,531-560加8分,561及以上加10分。(2)出国外语考试达到新GRE305、托福80、雅思6.0中的任意一项,加5分,达到多项不累计加分。(3)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或国家二级考试,加2分,通
过多项不累计加分。(五)其他1、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分。2、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高级别志愿服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的,加2分,多项不累计加分。证书落款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不含其内设机构),如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颁发的“优秀志愿者”证书。3、学生在校期间到国际组织实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2分,多项不累计加分。国际组 织 名 单 以教 育 部 “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国 际 组 织 实 习 任 职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https://gj.ncss.cn/index.html)公布的为准。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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