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关于
做好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
2021 级各班级:
根据学校印发《扬州大学推荐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
荐2025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
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荐免试
的遴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咏 查永军
副组长:刘 牧 朱鑫铨 曹玉兰
成 员:张 华 陈四光 石建伟 张洁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成果、
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鉴定,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查永军
成 员:曹玉兰 刘 牧 张 华 张世义 陈四光 张奇勇
学院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的思想品德考
核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朱鑫铨
成 员:孙 维 张洁云 鹿秀颖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5年应届本科毕
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等)。
(二)推荐名额
我院2025 年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
名额普通计划9 人,硕师计划4 人,硕师计划本科推荐师范专
业为小学教育。
创新创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本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
推荐免试资格,并向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
学年所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不
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
3.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在校学习
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位于本专业(所
在年级)前30%以内。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
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年级前50%。
4.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 分及以
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 分及以上、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要求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
良好以上成绩,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其他语种的国
家考试成绩应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
5.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6.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
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7.无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四)综合表现
符合基本条件,综合考虑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
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因素,重点
考查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
学院根据所属学科、专业特点已经设定下列各项指标的量
化分值,各项指标均已设定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项有多个加
分情况时,不得超过上限分值,详见附件5。
1.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
上刊物上发表或被SCI、SSCI、CSCD 或EI(限境内中文期刊)
收录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
技单位承认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科研成果已取得授权
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排名第一)。详见综合评价
细则。
2.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
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其中中国国际大学
生创新大赛可放宽至省赛一等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
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详见综合评价细则。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
彰)、到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
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详见综合评价细则。
4.取得重大贡献或荣誉。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取最高得分计算。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
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2024 年8 月31 日前,晚
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详见综合评价细则。
申请者所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
等)及竞赛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扬州大学”并通
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
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
作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相同条
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
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
竞 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答 辩,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加
分体系。
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考核思想品德,
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
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
格, 不计入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4.学院加强对申请者推荐资格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学业成
绩、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
切实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综合评价由在校学业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综合表现
加权形成,其中学业成绩权重占80%,综合表现占20%。综合
表现包含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及其他表现(含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取得重大贡献或荣誉等)。
6.9 月14 日前,申请推免学生将相关材料电子版(1-推荐
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2-成绩单、3-英语等级证书、
4-综合成绩评分材料)5-扬州大学2025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汇总表(见附件 2),按照考生姓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
jkytw123@163.com(纸质版本交至学院103 办公室),保持联
系畅通。
7.9 月18 日前,学院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在学院网页
上公示。
8.9 月29 日-10 月19 日期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
报志愿。
(六)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
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同
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七)其他事项
1.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
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
2.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生除外),
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
元/ 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3.凡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三、专项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工作由校团委根据上级有关
规定参照执行。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的参照上述规定并按照《扬
州大学2025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办法》
(附件3) 执行。
四、监督保障
学院高度重视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严格规范管理。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
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
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
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在推
免环节出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学院将上报学校
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
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监督电话:0514-87975552
监督邮箱:zhangjieyun@yzu.edu.cn
五、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
附件1-5:
1.扬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扬州大学2025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
3.扬州大学2025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
作办法
4.2025 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5. 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细则
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2024 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