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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2025-01-06 17:17 1362 来源:海文考研

黑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筑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刘洪波

成员:王福彤、柳艳杰、姜彦新、李方慧、赵文军、孙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黑龙江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与外语复试

1.外语听说(20分):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阅读及翻译能力。

2.思想政治考核(10分):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专业复试

专业考核(70分):考查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土力学与地基基础、混凝土、钢结构等专业知识。

从如下几个方面考察: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包括各种奖励、参与科研项目、发表文章等)

2.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情况

3.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

4.毕业论文内容

5.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发展动态的了解和把握情况

6.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礼仪等方面综合素质

五、复试要求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7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满分20分,思想政治考核部分满分1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时间地点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随时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七、录取顺序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在复试小组的建议下调整申请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申诉电话及办公地点:86604020 建工楼336室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静 13945683929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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