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接收推免生
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水利电力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戴长雷
成员:孙颖娜 刘春明 王笑峰 于 奎 杜 崇 李治军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与外语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素质。
2.外语听说
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阅读及翻译能力。
四、专业复试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内容包括: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包括学分绩点、各种获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文章等);
2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情况;
3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
4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发展动态的了解和把握情况;
5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礼仪等方面综合素质。
五、复试要求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满分40分,思想政治考核部分满分1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随时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七、录取顺序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在复试小组的建议下调整申请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申诉电话及办公地点:水利电力学院404室 0451-86604065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治军 13604513018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水利电力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2024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