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俄语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黄东晶
成员:关秀娟、徐美玲、张 爽、赵 洁、葛新蓉、吴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黑龙江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复试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外语(英语)和专业复试。
思想政治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为合格性考试,不记分。
外语(英语)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英语)听力、口语等外国语(英语)实际使用能力,满分30分。
专业复试为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俄语实践能力、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知识与科研潜力,满分70分。
五、复试要求
着重考查对学科专业的认识、学科知识的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和背景、科研潜力、外语能力以及与思想政治综合表现。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均将不予录取。
六、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随时组织复试,复试地点黑龙江大学,时间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备注:复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七、录取顺序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在复试小组的建议下调整申请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申诉电话及办公地点:0451-86608271;主楼A座424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明珍0451-86604664/ 15663636307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俄语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