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许辉、秦川丽
成员:徐英明、朱宇君、孙文彬、吴伟、蒋保江、谢颖、牛海军、王蕾、邹金龙
秘书:宋相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黑龙江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与外语复试
思想政治考核:通过面试方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外语复试:考核日常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文献阅读和翻译能力,采用面试方式。
四、专业复试
基础理论和专业相关基础知识考核,一级实验安全基础知识考核,采用面试方式。
五、复试要求
思想政治10分、外语40分、专业50分,总分超过70分为合格。
六、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随时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七、录取顺序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在复试小组的建议下调整申请专业;复试不合格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申诉电话及办公地点:0451-86608616,化学楼233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相梅,0451-86608616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大学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