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魏 枫
成员:任嘉嵩 付 丽 宋国学 孙永军 崔惠颖 刘志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黑龙江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与外语复试
思想政治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为合格性考试,不记分。
外语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等外国语实际使用能力,满分30分。
四、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为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潜力,满分70分。
五、复试要求
着重考查考生对学科专业的认识、学科知识的应用能力、知识结构和背景、科研潜力、外语能力以及与思想政治综合表现。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视为不合格,均将不予录取。
六、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考生申请情况,随时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老师直接通知学生。
备注:复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七、录取顺序
复试合格且申请专业有接收计划者,可直接录取,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但申请专业没有接收计划时,可在复试小组的建议下调整申请专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以复试成绩高低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申诉电话及办公地点:0451-86609012;汇文楼855室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艳萍 04518660901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