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本年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兴边富民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硕博专项”推免生、非专项推免生四类。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研究生支教团”“兴边富民支教团”推免生由校团委负责组织推荐;“硕博专项”推免生由研究生处(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组织推荐;非专项推免生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推荐。
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要求,结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以下简称“推免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非专项推免生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庆国
副组长:王义文 陶大军 戴湘竹 韩彧博
成 员:王书蕊 代德伟 孙伟斌 张淑丽 张辉 李冰
邹芸潞 姜金刚 姚锋敏 高俊国 康福伟
盖建新 董晶颢
二、推免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推免规定》的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必须明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二)各学院应成立不少于7人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数为单数),由学院院长担任推免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或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各学院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人数为单数),由本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监督小组组长,成员包括本单位纪委书记、委员和学生代表。
(四)学院要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违法违纪情况。
(五)学院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六)推免生的最终推荐成绩由第一至第六学期(建筑学专业为第一至第八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加分构成,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及学分绩点。
(七)对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给予学分绩点加分,加分认定工作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6〕66号)中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奖励标准的规定及《关于2020-2022级本科生参加科技竞赛目录调整的决定》(政教发〔2024〕16号)执行。相关结题项目、竞赛目录及文件见附件。
(八)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免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必要可组织学生进行询问或公开答辩,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询问、答辩要全程录像,询问、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询问、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九)在校期间有志愿服务经历、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十)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拟推免名单、推免学生相关材料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确保公开透明,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十一)学院要实施推免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上报
1.2024年9月10日,召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部署学校推免工作。会议通过的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下发至各学院。
2.2024年9月11日-9月12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至所在学院。
3.2024年9月11日,各学院将本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上报教务处备案。
4.2024年9月14日17:00前,各学院将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①学院报告、②学生成绩单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④《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遴选工作小组用表)》、⑤《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遴选工作小组专家个人用表)》、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最终推荐成绩汇总表》、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承诺书》、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汇总表》及相关佐证、⑨推免学生无违纪情况说明⑩2025年“推免服务系统”说明及我校接收推免生流程告知书等十项材料(见附件)上报教务处。
5.2024年9月18日,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拟推免名单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的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6.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推免名单公示7天。
7.2024年9月25日,上传推免名单至研招网推免系统。
8.2024年9月26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9.2024年9月28日-10月19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推免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4.9.10
- 2025年“推免服务系统”说明及我校接收推免生流程告知书.doc
- 《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doc
- 附件6:政教发[2024]16号-关于2020-2022级本科生参加科技竞赛目录调整的决定.pdf
- 附件1:学校已经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2-2024年国省大创结题).xls
- 附件2:2020-2022级本科生参加科技竞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奖励平均学分绩点竞赛目录(学校版).xlsx
- 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汇总表》.xls
- 附件4: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奖励标准(2020-2022级学生执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