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与选拔
1.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请学术专长专项计划类的同学参加专项考评。考评预计9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申请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同学参加思政工作专项考评,考评预计9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最终考评结果9月10日下午5点前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体育学院组织申请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的同学参加体育运动能力专项考评,时间:9月5日下午3:00,地点:石牌校区体育馆贵宾室,最终考评结果9月10日下午5点前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学院(部)按照报备的学院普通类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普通类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经排序公示后,按照分配的指标确定拟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公示并公布名单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后,将审定的名单在学校网页上按要求公示,并将公示后名单传送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四、复试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复试(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限报本校),才能被录取。复试时间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五、录取
通过复试的同学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学校,并按照被录取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才能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六、其它
(一) 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 务必熟悉推免各类别申报条件及推荐要求,做好学生填报指导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推荐。请按规定公示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类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
(二)所有申请材料需上传原件,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人员予以审核,确认申报表中科研论文、学科竞赛及其他科技学术活动信息,并签署“与申报表信息完全一致”及审核人签名。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珍惜学校的推免指标,与学校签署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若违反诚信,将影响学生评优评先等资格。
(四)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及时关注教务处和学院的后续通知,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系统中登记录取学校和专业。
(五)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获得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推免资格学生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者,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4.对弄虚作假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上报材料清单及时间
(一) 9月 5 日 中午12 点前各学院提交专项类汇总名单和材料 、 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本学院普通类实施细则 :
1.学术专长专项计划类学生申请汇总表和学生提交的材料
2.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类学生申请汇总表和学生提交的材料
3.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类学生申请汇总表和学生提交的材料
4.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专家审核小组名单、本学院普通类实施细则(均须盖院章)
(二) 按照规定时间(依据教育部今年下拨指标的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学院提交普通类 推荐 名单
1.普通类学生推荐名单(等额上报,需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三)材料接收地点:
普通类、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材料接收地点:教务处学籍科(行政办公楼129室)
学术专长专项计划材料接收地点:教务处实践科(行政办公楼214室)
(四)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普通类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5227693。
学术专长专项计划类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85220034。
附件:
附件1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暨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专长专项计划)推荐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3 暨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政骨干专项计划)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 推免申请报名—学生使用手册 (2024年7月).pdf
附件5 推免申请报名----学院使用手册2024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