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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5-01-03 17:02 1500 来源:海文考研

物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87

南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南通大学《南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做好2025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物理学5名,光电信息工程4名(根据专业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报名我院物理、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的学生;

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课程初次考试无不及格;

3. 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4. 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

1. 复试形式和内容

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 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五、咨询、申诉电话:0513-55003308。

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phys.ntu.edu.cn/2024/0920/c8522a249093/page.htm

物科院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施细则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33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6个

各专业计划分配如下(本科毕业专业):

1. 物理学(师范)专业,4个;

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2人。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无考试不及格;转专业前不及格课程不属于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不予考虑;

3.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且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学生排名前1/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
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7日9:00——9月11日15:00

2.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9月11日17:00之前

受理地点:啬园校区 36号楼123

受理材料邮箱:56961180@qq.com

四、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2.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根据教务处、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内,各专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4.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我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研究生的应提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的要提前主动报备。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

4.本细则仅适用于此次推免生遴选工作,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推免工作咨询、申诉电话:55003308。

6. 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条款,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通知为准。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phys.ntu.edu.cn/2024/0913/c8522a24814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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