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整体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
2.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接收工作。
3.招生学院根据专业需要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和全面考核,包括制定推免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试题命制、计分标准等。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教师负责外语复试。每个复试小组另配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
4.学院要加强对命题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及自命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5.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含教育管理硕士)均接收推免生,具体参看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以研究生院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决定,拟录取推免生人数最终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鼓励推免生到国家发展战略急需学科及我校特色学科就读。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础和潜质。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获得现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程序
(一)预报名阶段: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
1.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由招生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2.通过考核的学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规定时间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