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我校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在就读院校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条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第三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第四条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第二章接收学位类别和专业第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专业(不含旅游管理)依据招生政策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条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
2第三章申请程序第一条查阅《成都体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和研究方向。第二条推免生在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第三条申请条件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研究生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支付、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第四章复试及录取第一条复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第二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学院通知为准。第三条复试内容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仪态等。第四条复试成绩及录取。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第五条推免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及实习)的学分要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第五章其他第一条按照相关规定,复试费标准为120元/生。第二条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