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3以内(含1/3)。(学习成绩排名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具体排名可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菜单“成绩管理-统计分析-成绩排名-专业排名统计”中查询,以本人应届本科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计算结果为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没有发生过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现象。
5.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
2.2加分条件
无
2.3综合排名算法
综合考核由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考试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素质成绩。
(1)已修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为:已修考试课程成绩之和/课程门数;考查课、全校公共选修课程不计入已修课程成绩。
(2)综合素质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竞赛、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活动以及在其它课外学习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或获得相应表彰。综合素质最高不超过15分。综合素质成绩按照《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学生综合素质认定标准》执行。
3.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一名本专业(学科)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有关成果、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学生申报情况汇总整理后公示。
3.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