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学校《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届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即 2021级四年制和2020级五年制学生。申请推免只有一次机会,延期毕业、曾申请但未获得推免资格、获得推免资格但未被接收或者主动放弃过推免申请的学生,均不能再次申请。
请注意:
即日起, 网上报名通道对有意向申请2025届推免的 所有2021级四年制和2020级五年制学生 开放。
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
学校在出国留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出国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及就业相关手续办理方面,原则上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 限制 。 计划出国留学及就业的学生请勿申请推免。
二、推荐原则
1. 科学遴选原则。学校、各学院(部)、各推荐单位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集体决策原则。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各学院(部)和推荐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做好各自的报名、资格审查、遴选等工作,将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3. 规范管理原则。推免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发〔2020〕43号)及学校其他推免相关文件(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工大发〔2019〕11号)及相关科技竞赛认定目录(附件2)执行。
各学院(部)和推荐单位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各学院(部)要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可根据需要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的权威专家,相关期刊的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学生科研成果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应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及排序,并按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的正式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要按照排序结果依次递补。
4. 同等推荐原则。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区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5. 工作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 审查监督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遴选推荐工作,统一制定并公布遴选推荐工作办法和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统一审核各学院(部)和推荐单位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审核并公示拟推荐名单,对各学院(部)和推荐单位推荐不合格者,取消该生的推免资格并将该名额收回。
三、 科研成果统计要求
科研成果(科技竞赛或项目、论文、专利等)统计截止时间: 202 4 年8月31日。 竞赛获奖材料需写明竞赛组队信息(成员总数及排序),并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
四、时间安排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本通知内容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