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2026年推免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我校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范围和招生计划数。
2.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
3.申请者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看具体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
4.各专业招收推免生的最终人数将在招生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实际生源情况确定。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取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3.符合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收程序和安排
1.我校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学院的招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发布(网址及咨询方式详见文末附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9月22日-10月20日)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3.各学院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对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4.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除了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重点对其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科研志趣和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评价。
5.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6.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7.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部。
四、其他说明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5.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单位代码: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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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电力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网址及学院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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