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完成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及《中央戏剧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中戏院〔2025〕146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总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制定科学、全面、严谨的推荐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考核学生学习成绩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开展未经批准的推荐项目,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单列计划,不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本方案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方案所称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二、 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及各系的负责人组成,对各系的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指导,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决策推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教师代表组成,对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原则上由系主任及副高以上专家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各系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推免生资格及附加分材料的初步审核等。
三 、推荐资格
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因降级、休学、保留学籍(参军入伍除外)等延长学习年限者不得推荐。
(二)拥护党的领导和方针政策,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四个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工作,关心集体,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解除处分的仍然视为受到过处分),各门课程考核均达标,且没有补考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突出。
(五)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四年制专业方向的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共修专业课程(含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践)的平均成绩排名,在前四分之一以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再按照前三学年专业主课的平均成绩与附加分之和的总成绩排序,依次推荐;本科五年制专业方向的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前四学年共修专业课程(含专业主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践)的平均成绩排名,在前四分之一以内的,再按照前四学年专业主课的平均成绩与附加分之和的总成绩排序,依次推荐。
注:基于本年度推荐名额的实际分配情况,若班级推免名额数大于等于该班级进行专业主课和附加分排名的学生范围数,则该班级进行专业主课和附加分排名的学生范围数由各推荐单位自行确定,建议范围数为推免名额的1.5倍左右。
如专业主课平均成绩与附加分之和相同,按专业主课平均成绩排序,依次推荐;如专业主课平均成绩与附加分之和相同,且专业主课平均成绩相同,按共修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排序,依次推荐。
(七)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或者曾获得2个“优秀士兵”称号,且符合当年研究生报名条件及推荐资格中第(二)、(三)、(四)、(五)项的在校生,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中央戏剧学院人民武装部进行审核、认定。
具有推荐资格的人员中,根据上述第(六)项总成绩排序规则,在排名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推荐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四 、推免名额分配
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99个,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增量名额重点向中国演剧创新实践研究方向的生源需求及戏剧教育专业师范类改革的培养需求倾斜。依据《中央戏剧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系别 |
分配名额 |
表演系 |
14 |
导演系 |
7 |
舞台美术系 |
16 |
戏剧文学系 |
10 |
音乐剧系 |
6 |
京剧系 |
5 |
歌剧系 |
6 |
舞剧系 |
6 |
戏剧教育系 |
11 |
戏剧管理系 |
7 |
电影电视系 |
11 |
合计 |
99 |
五 、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9月5日前,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中央戏剧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9月8日前,各系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央戏剧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中央戏剧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系生源质量、师资力量、专业建设等情况,审议通过本系推免工作方案并向教务处备案,本系工作方案中应包含名额分配、参与计算排名的课程课组、应届毕业生数等信息。
9月12日前,各系须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情况提交至教务处审核。需要提交的支撑材料包括:
1.各班级专业课程排名情况及候选人名单。
2.中央戏剧学院2026届推免生遴选名单。
3.符合推荐条件学生所提交的附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附加分条件,由所在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4.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推免资格认定的学生所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本年度成绩计算及附加分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认定科目各系须在本系推免工作方案中体现。
2.各系完成对推免生候选人的初次遴选后,须将本系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排名(含专业成绩及附加分)在系内公开,并向学生做好情况说明和解释工作。
3.学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推免资格认定,须由本人向所在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所在系进行初次遴选时可不再将其计算在内;若放弃资格学生已进入专业主课排名阶段,须按照专业课排名成绩进行递补,确保在专业主课排名阶段参与排名的学生人数为本班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前四分之一以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4.关于推免条件中所指的“各门课程考核均达标,且没有补考记录”,如遇重修情形按以下规则认定:学生因缺课原因导致课程重修的,未产生不合格(不达标)的成绩记录,不影响推免资格;学生因专业主课不合格(不达标)而进行重修的,即使重修成绩合格,因有不合格(不达标)成绩记录在先,则不具备推免资格。
所有纸质材料均须本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9月15日前,教务处审核后,将推荐工作材料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将拟推荐名单报送至学院党委。
9月17日-9月23日,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9月23日,公示期满后,以结果公示确定推免生名单。由研究生部将我院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推荐工作到此结束。
推荐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学生或教师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提出书面意见。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查明情况后,及时予以反馈与处理。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