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重庆师范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10-02 14:43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制度在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优势,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推荐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推免生工作监督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坚持择优选拔、科学推荐。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四)坚持学生自主选择。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等专项推免除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生教育工作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院、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领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

第四条 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党政班子及教师代表,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推荐条件

第五条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选课程首次考试全部合格,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1—6学期(5年制为1—8学期,下同)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0,且1—6学期必修课排名进入本专业前20%;在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1—6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8,且1—6学期必修课排名进入本专业前30%;重修、刷新的成绩不参与推免计算;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认定成绩不参与推免计算。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无违法违纪处分的记录。

(五)外语成绩要求:非英语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5.0或托福成绩达到65分(艺体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60分);英语类专业学生,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60分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5.5或托福成绩达到76分;修读小语种或其他语言专业学生,参加相应级别考试达到及格标准,具体由外国语学院认定,教务处复审。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重大荣誉或作出重要贡献者,经本人申请,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学校批准后,可不受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其余推免基本条件不变。

第六条 在校学习期间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视其成果予以认定学术能力,并在基本条件成绩评定基础上实行加分;此外,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的,在基本条件成绩评定基础上实行加分。

符合下列五个项目条件之一者,可获得相应的能力加分;同一项目中,学生有多个加分情况,只取一项加分(如学生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只能选取其中一篇加分;参加多项国家级竞赛获得等级奖,只能选取其中一项获奖加分;获得多项市级及以上表彰,只能选取其中一项表彰加分等);最终能力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一)主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国家级0.3分/项,省部级0.1分/项)。

(二)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正式刊出,按学校科研部门相关办法认定级别(T类5分/篇,A类3分/篇,B类1分/篇,其他核心期刊0.5分/篇)并分4种情况进行加分:

1.独立作者根据论文级别加满分。

2.论文不存在共同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情况下,第一作者根据论文级别加满分。

3.论文不存在共同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情况下,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根据论文级别加满分;其他作者不加分。

4.论文存在共同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情况下,学生在共同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标注列表中,根据被标注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的学生数量平均分配该论文级别的加分;学生不在共同第一作者或同等贡献者标注列表中,学生不加分。

(三)以重庆师范大学为专利权人,以发明人(排名前二)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3分/项,排名第二1分/项)。

(四)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得等级奖,以我校按年度向学生公布的竞赛名单为准(第一等次奖3分/项,第二等次奖1分/项,第三等次奖0.5分/项,第四等次奖0.2分/项;多人共同得奖,按证书上奖项等次和名单加相同分数)。其中: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奖励(金奖且学生团队前3者加10分/项);获得国家重大荣誉或作出重要贡献者,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学校批准后加10分/项;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体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文学类、书法学专业国家级竞赛奖项由专业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并向学生公布,每个类别的奖项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五)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五四青年奖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国家级3分/项、市级0.1分/项。

以上学术成果和奖项统计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第七条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二级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且符合第五条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奖励或旅团级机关及以上表彰之一者,能力加分项可加0.5分(不累加)。

第八条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第四章推荐程序

第九条 基本程序:

(一)学校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对推免生名额分配办法、划拨各学院推免生名额等集体研究审定。

(二)学校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实施办法、学院实施细则及专业计划等相关信息。

(三)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应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期提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四)学院根据本办法和实施细则开展基本条件审核、能力加分认定,计算学生的综合分并在专业内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名。综合分=1—6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能力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根据综合排名情况,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公示表》,公示期为3日,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会同相关部处进行推免生资格和材料审核,公布审核结果并公示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7日,接受和复核异议申请。

(六)学校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对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审定。

(七)学校确定并公布正式名单,上报教育部。

第十条 各推荐单位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第十一条 学校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学生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事实、证据和依据向相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申诉,学院应依据事实及规定程序及时回应和处理。若学生向学校信访办或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相关部门应依据事实和规定程序及时回应和处理。经查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学生赴西藏、新疆等边疆地区支教,争做“沙漠胡杨”和“高原格桑花”,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同步进行,由校团委按照当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发布的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文件和《重庆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管理办法》执行并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教务处承担,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重庆师范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24﹞48号)同时废止。


上一篇:内蒙古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下一篇: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办法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