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开展,结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煤科总院对申请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是煤科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 煤科总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对申请人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五条 煤科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煤科总院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包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机械设计及理论,实际招生专业以煤科总院正式发布的2026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第七条 推免生比例不得超过煤科总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全日制专业必须留出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九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第十条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煤科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第三章 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人登录“煤科总院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下载《申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证明材料》模板,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并系统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在学证明;
(三)本科成绩单及专业(年级)排名;
(四)外语水平证明;
(五)学术成果;
(六)本科期间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 申请流程
第十三条 预报名阶段
申请人登录“煤科总院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125.34.90.207:8088/#/)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 正式报名阶段
完成煤科总院预报名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为2025年9月22日9:00,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所有推免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第五章 复试录取
第十五条 达到煤科总院复试资格的所有申请人均需参加复试,复试工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日为准(预计为2025年9月23日9:00至2025年10月20日14:00)。
第十六条 复试通知:煤科总院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参加复试。
第十七条 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口语、身心素质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量。
第十八条 复试准备:申请人参加复试时,应携带系统上传材料的原件以备复查。
第十九条 复试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推免生的复试,一般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口语、身心素质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量,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
第二十条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待录取:煤科总院根据待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点击确认“待录取”。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 公示:煤科总院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做出说明。
第二十三条 已被煤科总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煤科总院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资格复审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煤科总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二)体检不合格;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五)未按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或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六)其他影响录取事项。
第六章 培养模式
第二十四条 煤科总院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实行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以下简称矿大北京)学习文化课程,第二阶段在煤科总院各培养单位开展实习实践、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撰写。秉承“基础与前沿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培养方针,坚持“通专融合、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培养特色,坚持服务国家和行业、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提升煤科总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煤科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七章 就读待遇
第二十五条 在煤科总院就读期间,硕士研究生享有每人每月3000元学习津贴,以及差旅补助、科研补助、医疗补助和意外保险保障。培养单位承担研究生第一学年在矿大北京的学费与住宿费,以及就读期间申请知识产权、发表期刊论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为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公寓、办公室、电脑、日常办公用品。煤科总院每年度评选并表彰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第二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择优录用,在京单位择优解决北京户口。
第八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七条 在研究生招录过程中,申请人如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煤科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未参加煤科总院预报名的申请人,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该系统报名,煤科总院将综合预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条 培养单位承担申请人参加复试的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住宿费。
第三十条 上述办法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第九章 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煤科总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125.34.90.207:8088/#/)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三十二条 煤科总院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986496
电子邮箱:mkzyyjsy@mail.ccri.ccteg.cn
第三十三条 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学科 培养单位 联系方式 可接收专业
一级 二级
0819 矿业工程
081901 采矿工程 开采研究院 范老师
010-84262724
34820824@qq.com 采矿工程、力学、岩石力学、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中央研究院 马老师
010-84264899
453173127@qq.com
安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凝聚态物理、电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等相关专业
天玛智控 刘老师
010-84263000-68053/ 18812145531
liuyc1200@tdmarco.com 机械工程、采矿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等相关专业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唐山研究院 刘老师
0315-5818835
liuhuihui@cctegts.cn 矿物加工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科工生态 张老师
15373825768
zlj6768@126.com 矿物加工工程、采矿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相关专业
北京华宇 徐老师
010-82276349,18110121167@163.com 矿物加工工程,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 中央研究院 马老师
010-84264899
453173127@qq.com
安全工程、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地球物理、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计算机、工程力学、采矿工程、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岩石力学、流体力学、计算力学、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信息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煤科院 姜老师
010-84262839
mkyyjs@163.com 安全工程、采矿工程、力学、岩石力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重庆研究院 贾老师
023-65239212
jtengli@qq.com 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沈阳研究院 许老师
024-56613568
2205897756@qq.com 安全工程、采矿工程、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消防工程、化学、勘查技术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常州研究院 范老师
0519-68971628
tdczzp@126.com 安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等相关专业
0814 土木工程 081401 岩土工程 建井研究院 庞老师
010-84263112
674508377@qq.com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采矿工程等相关专业
081402 结构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1 化学工程 煤科院 姜老师
010-84262839
mkyyjs@163.com 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工业催化、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5 工业催化
——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西安研究院 方老师
029-81778033
317737262@qq.com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地球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
科工生态 张老师
15373825768
zlj6768@126.com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西安研究院 方老师
029-81778033
317737262@qq.com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物理学、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上海研究院 倪老师
021-64388520
hr@mksh.com.cn 机械工程、电子通信、计算机、软件及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
太原研究院 赵老师
0351-7685090
420955980@qq.com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中央研究院 马老师
010-84264899
453173127@qq.com
安全工程、电气工程、仪器仪表、机械工程、计算机、材料、化学、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等相关专业
天玛智控 刘老师
010-84263000-68053/ 18812145531
liuyc1200@tdmarco.com 机械工程、采矿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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