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专业 |
12规划 |
12建筑设计学 |
13产品设计 |
13环境设计 |
应届毕业人数 |
58 |
91 |
32 |
32 |
2017年推免指标(个) |
11 |
18 |
6 |
6 |
城市设计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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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0=� ��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及格。全国英语六级考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以上。外语为小语种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及第七条所述学生要求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国际竞赛获奖或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破格推免生不能占用学院推免指标,必须本人单独向学校申请指标。
8、按课程成绩所占比例90%,科研活动等占8%,社会活动2%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综合全面评定学生。
9、艺术设计专业推免本院的不能跨专业。否则取消保研资格。
四、接收推免工作程序
1.2016年9月13日-9月14日,学院(系)拟定推荐办法,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学院(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逾期不提出推免申请的,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 2016年9月14日—9月15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后, 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录入本科生院研究生推免系统,网址:http://sjjxb.whu.edu.cn:8080/,并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2016年9月21日各学院(系)将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由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
4.2016年9月21日—9月22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五、名额分配比例及其他规定
1、根据学校规定的各专业比例学院2017年推免总指标41人。
应届毕业专业 |
12规划 |
12建筑设计学 |
13产品设计 |
13环境设计 |
应届毕业人数 |
58 |
91 |
32 |
32 |
2017年推免指标(个) |
11 |
18 |
6 |
6 |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武汉大学的有关规定,已录取为推免研究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如有推免生放弃资格,学校将等额扣减学院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3、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受到处分的,以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低于良好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经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5、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政策要求见《武汉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公告栏)
学校咨询电话:68754572
学院咨询电话:68772048;68776778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