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2025级推免生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拟招收专业和名额
学位类型
代码和名称
推免招生指标
学硕
0703 化学
070300 化学
1人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人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2 化学工艺
11人
081703 生物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0817Z1 化妆品科学与技术
081707 材料化工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200 轻工技术与工程
5人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人
专硕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601 材料工程
15人
085602 化学工程
085606 轻化工程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700 资源与环境
4人
0860 生物与医药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5人
注:1.最终招生专业目录以学校招就处公开版本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业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考生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步骤
(一)预报名
申请人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18612890700@163.com,发送邮件请命名为:2025级推免生报名-学生姓名。
1.身份证正反面扫在一张A4纸上;
2.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和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个人陈述表,1000字以内,主要说明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并手写签名;
4.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专利或其他可体现学术能力的成果和获奖证书(如有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须加盖学院党组织章或学院公章,如暂时无法办理,可延后提交);
6.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登记表(Excel电子版)。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复试名单挂学院网站公示)。
(二)正式报名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后填报学生信息并提交有关材料。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考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接受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复试
1.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2.时间(第一批):2024年9月26日(其他场次见学院通知公告)
3.专业: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
4.方式:接收推免生复试采取线上双机位方式,本校本科生采取线下复试。
5.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评。
注:参加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夏令营期间表现突出的营员,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报考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直接录取。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且复试合格者(包括夏令营营员),学院将于9月29日起发送复试、待录取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函调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方为有效。考生复试时可先提交电子版,后续根据学院通知寄送纸质版。
六、其它
(一)考生有任何疑问,应提前与学院联系。考生应随时保持电话网络等通讯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以及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学院根据本次复试成绩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参加复试者复试总成绩60分(含)以上者进行排序录取,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三)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所有推免生只能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五)体检工作在录取之后另行通知。
(六)考生应在被我校拟录取后将政审表于推免工作结束前寄顺丰快递至学院(具体时间见学院后续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京工商大学东区科教楼911 邱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939
(七)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推免生接收以“推免服务系统”结果为准,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应及时填报我校,并在学校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同意,过时将取消资格;已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学院不予更改或取消。
七、监督
学校研招办: 010-68987086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 010-68984687
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slise.btb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84939(邱老师);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区科教楼911办公室;
联系邮箱:18612890700@163.com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0日
推免材料下载
原文链接:https://slise.btbu.edu.cn/sytzgg/61d7db655f9d4d5bb1a1d7559a2861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