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这里是小海营
又来到了我们熟悉的法硕频道
今天小海营带来的是
租赁合同中转租权考点总结
这里,要感谢辛苦总结的徐飞老师~
1、转租什么情况下有效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记忆总结:同意+不超期
2、租赁物损失谁来赔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记忆总结:转不转都一样,承租人需赔偿
3、次承租人可以替代承租人付租金吗?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记忆总结:可以+追偿
徐飞老师温馨提示 :
以上三个知识点
在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中出现的概率比较大
同学们一定要记清楚!
小海营听说还有没确定院校的法律人
同学们要抓紧时间与班主任和老师沟通吖
尽快确定院校、完成报名
然后全身心备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