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过得不错呀
这时候小海营该来点东西
让大家打起精神紧(mang)张(lu)起来
(不客气为了大家的学习我愿意)
我今天代表海文法硕民法袁腾飞老师
为法硕班同学布置一些作业
请大家认真对待,早日完成
民法以下几个知识点需要按照课程进度认真总结
民法进度快整个学完一遍的
或者二战的学生
请完成所有作业
总结完发给监控老师,及时发现问题
1. 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
2. “物债两分”原则的在所有权变动、抵押权、质押权设立中的体现
3.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特征、设立条件、实现的区别(以抵押为参照总结不同点)
4.汇总民法中所有的除斥期间
5.汇总所有有名合同的特点(注意以典型为标准,总结少数即可)
6.买卖合同交付、风险转移的规定、特殊买卖合同的特殊规定、及不转移所有权的交付、风险转移的规定。
7.对比代位继承权、代位权、物上代位性、物上请求权四种制度(以典型为例,总结区别点)
注意
总结不等于抄书
严禁抄书,因为没有价值
有些同学可能不知道如何入手
贴心的小海营为大家准备了
优秀学员作业供大家参考~
(参考≠照搬照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