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恳请批准设立南昌医学院的请示》(赣教文〔2021〕19号)收悉。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6013437;同时撤销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南昌医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规模暂定10000人。
二、南昌医学院由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卫生健康委为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业务指导部门。
三、南昌医学院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南昌医学院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按职能加强对南昌医学院的指导和管理,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推进健康江西建设,促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南昌医学院办学定位、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2021年3月15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设立和君职业学院的请示》(赣市府文〔2020〕9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和君职业学院。现批复如下:
一、和君职业学院为非营利性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建设、运行保障等经费由举办者依法负责筹措。
二、学校办学规模暂定为3000人,首批开设证券与期货、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个专业。今后新设专业按规定报批。
三、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企业办学,不断优化学校治理,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省教育厅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指导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赣州市人民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
2021年3月15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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