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完课你去哪?我们去外面逛街吧!”“不去了,我还得去图书馆学习呢,我们学院实施教考分离,以后都不会再划考前重点了,平时点点积累才是王道。学渣,你也醒醒吧!”新学期伊始,别人还在计划返校娱乐活动,而江西理工大学法学192班吴梦佳来到图书馆开启了学习之旅。
近日,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推进教学模式改革深化,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掀起一场“教考分离”模式改革热潮。所谓“教考分离”,通俗来讲就是负责教学的老师和考试出题的老师不是同一拨人,各自分工负责。任课老师除了制定课程大纲和组织日常教学外,不参与所任课程的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法学院推行“教考分离”模式,旨在取得三点工作成效:一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教学方法的改进,力求最佳的教学效果,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稳步提升,满足高水平人才培养的需求;二是考试更加科学、规范,有效防止了考试“放水”现象,从而保证了检验学习效果的真实性,构建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课程考核及评价体系;三是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努力、扎实掌握教学内容,要求学生更加注重平时学习,从而避免“为考而考”、“高分低能”现象。
据了解,该院为推进“教考分离”模式改革,制定了一系列的举措:一是依据教学任务和课程实际,确定实行“教考分离”模式的课程。目前,学院就法学专业情况对刑法总则、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多门课程实行了“教考分离”“平行班教学“模式。二是由法律系教研室研究决定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学院法律系教师经学习有关教学文件,在学校、学院教学目标基础上,对各课程的教学计划进行优化调整,从而制定大纲,并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组织教学。三是邀请校外专家负责试卷的编制、批阅和归档。命题小组通过紧扣各课程制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以覆盖大纲主要内容为基本要求进行命题,实现“教”与“考”的全面分离。
“教考分离的情况下,老师将强化教学研讨,改变以往照本宣科的教学观念,增强课程学习的趣味性,精准把握课程知识点,把学生心目中的‘水课’变成有知识内容的‘金课’,做到教学相长,从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院长助理张奇老师说,“教考分离”让教师从“考”中脱离,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过程中,对于学院师生都能够起到良好的督促作用,教师更加注重教学方式的改进,能够更全面、系统地组织教学,学生则会更多地关注课堂上的教学内容,重视平时课程知识的积累。
“教考分离”模式的实施,不仅给老师带来了改变,也给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法学192班余骏鹏谈及教学模式实行的感受时说道,“这个过程虽然对我们学生来说有点残酷,但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我最近发现同学们下课纷纷往图书馆跑,学习自觉性明显提高。不仅上课迟到现象少了,而且课堂师生互动也丰富了。”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在继续深入推进“教考分离”模式改革的同时,还推出配套的“平行班教学”模式,即两名或多名教师分设不同班级对同一门课程进行教学,学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及实际情况选择任一或多名教师的课程,以适应不同教师的教学风格,巩固自身所学的课程知识,这也是教学改革的有益探索。
编辑:吴永亮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稿源:江西理工大学 作者:胡丽琴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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