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现状,经成本监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调整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据悉,该标准自2021年新生开学起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为: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社会工作、法律、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农业、公共卫生、药学、护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3000元/人;
艺术、临床医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6000元/人;
应用统计、口腔医学、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会计、金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8000元/人。
对于收费管理工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求,兰州大学要按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并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入用于全日制专业成本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学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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