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珍惜个人名誉,服从考点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定。
二、严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
三、严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和“答案”。
四、严禁寻找“枪手”替考和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
五、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单科或各科考试成绩,并将违纪作弊情况通报给考生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同时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六、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020-89338633。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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