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拟招生专业介绍——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
1.培养目标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MPA)旨在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非政府组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我校MPA设有城市管理、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公共组织管理等专业方向,学生入学后根据各自的研究兴趣及导师情况选择方向。
城市管理方向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现代城市管理专业理论与实务方法,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的先进理念与方法,能在城市治理、城市社区管理等相关领域熟练运用本专业的理论与方法解决城市发展中的公共治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公共组织、管理协调与决策能力,能够预防和解决城市发展中的各类社会问题的一线应用型管理人才。
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方向旨在适应社会发展,实现信访工作科学化、学科化、专业化和数字化的新要求,加强信访系统高层次、专业型、研究型人才培养,为北京市信访系统培养社会治理、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社会治理领域专门人才。
公共组织管理方向旨在为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政策决策和分析能力,能够通过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提高组织管理效能,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
2.培养特色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办学优势,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高层次管理人才需求为导向,结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培养研究生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具备公共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政策制定与分析能力、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以胜任复杂的公共管理工作。
(2)学校逐步建立了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的“双师型”师资队伍负责课程教学,选聘校内外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管理层担任授课教师,让研究生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理论与实践中都有所收获。
(3)为研究生配备学术导师和行业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撰写。同时根据专业方向成立学术指导组,通过城市管理沙龙、专门问题小型讨论会、参与课题研究等形式,为研究生提供理论指导和学术发展支持。
(4)联合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建立了稳定的MPA培养实践基地,强化了实践探索、理论研究、论文撰写之间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3.行业优势
本专业积极联合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共同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就业前景
毕业生主要面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各类非政府组织,从事公共政策分析、公共事务研究和相关领域的公共管理工作,也可在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