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已上报教育部,待教育审核后,我校预计于6月下旬向被正式录取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关于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务必在6月15日之前将通知书详细地址报相关教学学院,由教学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如因考生未及时登记邮寄地址或本人地址填写错误等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按时送达者,责任自负。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已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二、赣州市区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寄发,由本人自行到学校研究生院(第十一教学楼12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可委托别人代领,但必须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写明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领人凭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代领,并提交代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备存。由本人自己领取或代领的必须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
三、档案未到或未到齐的研究生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若档案未如期到达,将缓发其录取通知书,等档案到齐后寄发。
其他有关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档案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收件人:李德志 邮编:341000
联系*****;*****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