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计划(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调剂基本要求
⑴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⑸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⑹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
⑺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⑼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2.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基本要求
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
⑵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⑶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⑷其它调剂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3.全日制计划硕士生与非全日制计划硕士生调剂
全日制计划硕士生与非全日制计划硕士生间调剂政策按教育部2017年有关规定执行。
4.调剂基本程序
⑴所有拟调剂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调剂基本要求,并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学院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⑶学院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⑷调剂复试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⑸考生按复试通知,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⑹学院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⑺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接收待录取通知。
5.相关学院学科(专业)联系方式
学院、学科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
计算机学院 |
吴老师 |
010-88803007 |
xxgccs@126.com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 (全日制) |
吴老师 |
010-88803007 |
xxgccs@126.com | |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
吴老师 |
010-88803007 |
xxgccs@126.com | |
软件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
吴老师 |
010-88803007 |
xxgccs@126.com | |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 |
吴老师 |
010-88803007 |
xxgccs@126.com | |
电子信息工程 |
孙老师 |
010-88803668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
毛老师 |
15901388215 010-88803991 |
maopeng@ncut.edu.cn | |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
孙老师 |
010-88803668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
王老师 |
010-88802480 |
wangyd@ncut.edu.cn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
王老师 |
15001326481 |
wangle@ncut.edu.cn |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牛老师 |
010-88803005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
刘老师 |
15611297636 |
dkxyzdhx@ncut.edu.cn | |
控制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刘老师 |
15611297636 |
dkxyzdhx@ncut.edu.cn | |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
何老师 |
13164205829 |
zhonghehe@ncut.edu.cn | |
控制工程 (非全日制) |
吴老师 |
13161872873 |
dkxy8880@126.com | |
电气工程 (非全日制) |
陈老师 |
010-88802691-132 010-88802692-132 |
chenzhigang@ncut.edu.cn | |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
狄老师 |
010-88802022 |
jxyz@ncut.edu.cn | |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
狄老师 |
010-88802022 |
jxyz@ncut.edu.cn | |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
狄老师 |
010-88802022 |
jxyz@ncut.edu.cn | |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
刘老师 |
010-88802022 |
858401800@qq.com |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10-88802383 |
jzzsb@ncut.edu.cn | |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
张老师 |
010-88802383 |
jzzsb@ncut.edu.cn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全日制、非全日制) |
张老师 |
010-88802383 |
jzzsb@ncut.edu.cn | |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杨老师 |
010-88803980 |
yangrui@ncut.edu.cn | |
|
企业管理 |
张老师 |
010-88802661 |
ncutmanage@163.com |
会计学 (非专业学位) |
赵老师 |
010-88801068 |
zhhch@ncut.edu.cn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张老师 |
010-88803748 |
||
|
数量经济学 |
吴老师 张老师 |
010-88803585 |
zxf511@ncut.edu.cn |
产业经济学 | ||||
国际贸易学 |
姜老师 |
010-88801918 |
xfjys@126.com | |
工商管理MBA (专业学位) |
许老师 |
010-88802585 |
ncutmba@163.com | |
文法学院 |
杨老师 |
010-88801653 |
wfxyyjs@ncut.edu.cn | |
法学 (学术学位) |
田老师 |
010-88803851 |
xyt@ncut.edu.cn |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刘老师 |
010-88801992 |
liuzj@ncut.edu.cn | |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
吴老师 |
010-88803531 |
wubiguang@126.com | |
外国语言文学 (学术学位) |
李老师 |
010-88802011 |
richardslee@163.com | |
理学院 |
孙老师 |
010-88803722 |
yjslixueyuan@163.com | |
数学 (学术学位) |
宋老师 郑老师 |
010-88803690 |
songrx@ncut.edu.cn, zhengq@ncut.edu.cn | |
统计学 (学术学位) |
肖老师 |
010-88803635 |
xcl@ncut.edu.cn |
6.奖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在北京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内的如下研究生奖助办法:
项 目 |
硕 士 |
备 注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 |
基本修业年限内 可多次获得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8000元/生/年 |
二、三年级硕士生获奖评审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 |
二等奖5000元/生/年 | ||
三等奖3000元/生/年 | ||
4000元/生/年 |
一年级硕士生 不分等级 | |
国家助学金 |
7000元/生/年 |
全日制研究生 |
上述奖项合计 |
最高81000元/生 |
以三年制为例测算 |
最低31000元/生 | ||
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及助管) |
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津贴。 |
满工作量岗位1200元/月 |
助学贷款 |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 |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秀全日制研究生新生。
奖励标准 |
评选条件 |
一等奖 10000元/生 |
推荐免试生或“高水平大学一类高校”毕业生 |
二等奖 6000元/生 |
(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1.15 或“高水平大学二类高校”毕业生 |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基本要求及流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不符,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2月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