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考生)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3年4月4日至4月18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3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 (工作时间开通)
Email:wdyz@whu.edu.cn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电话:027-68753628(工作时间开通)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