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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海文考研复试调剂正文

兰州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2023-04-03 15:03 2208 来源:海文考研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见登录页面下方。

1.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

我院复试时间为:4月7日-4月9日,参加复试的对象为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的考生,以及满足我院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复试内容按照2023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内容进行,所有复试过程具体安排以学院后续官网通知为准。

2.复试资格审核资料准备

所有考生均需使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功能,确保考生本人参加复试,考生需在系统中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并上传资料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请在保持清晰度的前提下控制文件大小):一志愿考生请于4月4日9:00前上传相关资料,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上传相关资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3月15日以后出具);③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大学期间前七个学期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带照片面)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2023年3月15日以后出具);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说明:

(1)高校学习成绩单“指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可复印但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原章。

(2)所有被我院录取的应、往届生在入学报到时需再次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接受审查,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的考生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考生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须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所有复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录取的考生须在开学前按顺序要求整理好相关材料原件,于开学报到日交学院审查。

3.复试软硬件准备

(1)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1台(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用于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第二机位监控。

(2)其他准备:

①需准备一间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和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复试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期间禁止其他人员入场,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通话);

②准备桌子、椅子、空白A4纸、黑色中性笔,清理掉房间内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③如家中网络不稳定或条件不允许,考生应提前预定有稳定网络条件的宾馆房间参加复试考试;

④考生切勿变更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保持手机通畅并随时关注兰州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官网通知公告。

4.考场考纪

(1)考生复试全程须清晰显示面容以及双手,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

(2)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考生回答问题时,须目视前方,视线不得离开,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3)考生复试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能超过1米,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面试老师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4)在A4纸上作答,考生须在试卷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试科目、题目序号(无需抄题)和答案。考试结束以后,考生将答卷展现在屏幕摄像头前,由监考老师截屏保留,在得到监考教师允许后,考生才能离场。考生于离场2分钟内将笔试答卷拍摄为高清图片,发送到指定邮箱:huaxuehuagong@mail.lzjtu.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考试科目+准考证号,请提前在手机上安装邮箱app,考试前输入收件人与主题,考试结束立刻在附件里点击相机拍摄答卷发送。考生于考试结束当天将笔试答卷不做任何改动,装入密封袋(信封),EMS邮寄到学院存档(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兰州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0室),收件人:严老师(或何老师),电话:0931-4956972)。秘书截屏的答卷、考生邮箱发送的答卷与邮寄的答卷应完全相同,若有差异,笔试成绩按零分计。

5.其他事项

(1)待我校录取任务完成后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30日前寄到我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兰州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10室),收件人:严老师(或何老师),电话:0931-4956972),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核实身份、考试时的视频影像等资料,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信息发布渠道

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或招生录取工作,未设立任何的分支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宣传或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注意甄别信息来源及真假,谨防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我校信息发布主要渠道为:

兰州交通大学主页:http://www.lzjtu.edu.cn/;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lzjt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主页:http://hgxy.lzjtu.edu.cn/;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严老师、何老师 0931-4956972


化学化工学院学院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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